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不承担
出租屋着火烧坏公共财物怎么赔偿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自家出租屋失火造成楼道内公共财物损失,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等相关方的赔偿责任应当如何认定?当物业服务企业先行对损害部位进行修复后,其垫付的费用是否应全额返还
中介“跑路”,房东可以向租客追索租金吗委托中介出租房屋,在当下已成为房屋租赁市场的常态。为了更加方便灵活,房屋中介常常先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取得房屋使用权后,再以中介名义与租客签订合同,从而赚取差价。而一旦中介“跑路”,另外两方的权利应当如何维护?针对承租人“跑路”,次承租人能否对抗出租人的问题,需要从转租行为以及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来考量。
未经发包人同意的非主体工程有资质分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分包事项,分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的情形,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实践中争议较大。分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决定了分包人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项,对分包人、发包人影响较大,特别是总承包人破产时,将产生极不合理的结果。因此,该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维修义务或支付第三方维修费的注意事项
承包人怠于修复时发包人是否享有修复费用偿还请求权?——养殖公司与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保修责任不同于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保证责任,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对其承担整改责任
未达合同约定条件即委托第三方维修的,承包人不承担第三方维修费用
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只是推定工程质量合格,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案涉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房屋超出保修期,开发商是否担责房屋是需要长期使用的特殊商品,开发商应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建造房屋所使用的管线、建材等符合质量标准,并达到合理的使用期限。虽然法律对于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没有明确规定,但开发商不能因此将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限”等同于合理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