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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专栏简介

北京公房承租律师专栏:北京房屋租赁律师,公房租赁纠纷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与仲裁;审查出租人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权利;审查租赁的房地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租赁的房地产是否存在共有权、他项权;审查出租人的身份;参与房地产租赁相关谈判;起草、修改房地产租赁合同;协助办理相关登记;对房地产租赁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处理房地产租赁中的其他法律问题等。

  • 知青子女能否享有征收利益的判断标准
    日期:2023-12-09 点击:20次

    知青子女能否享有征收利益的判断标准部分知青子女会因读书问题先将户籍迁回系争房屋并实际居住,随后父母基于投靠子女的政策亦可能将户籍迁回系争房屋并居住。公房征收案件中,即使知青子女及知青亲属因居住困难、家庭矛盾等各种因素导致实际无法居住系争房屋或居住时间较短,亦不应轻易否认其同住人资格,在知青、知青子女满足本市他处无房且户籍在册的条件时,应认定其为同住人,但具体分割征收补偿利益时,则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利益平衡。

  • “房改房”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日期:2023-01-13 点击:157次

    “房改房”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房改房”所涉民事纠纷可归纳为五类:第一类,职工调离单位后引起的占房、腾房纠纷;第二类,职工在配偶单位另购住房引起的占房、腾房纠纷;第三类,单位与职工因租房引起的纠纷;第四类,单位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而买卖房屋引起的纠纷;第五类,单位内部建房、分房引起的占房、腾房纠纷。

  • 夫妻离婚协议中能否约定转让公租房居住权
    日期:2022-02-18 点击:152次

    夫妻离婚协议中能否约定转让公租房居住权柳先生与妻子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自己可以享受前妻承租公租房的居住权,但事后前妻却拒绝柳先生居住在该公租房。柳先生一纸诉状将前妻王女士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其对该公租房享有居住权。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公租房的所有权人为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王女士并非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故离婚时协议中关于柳先生对该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权的约定属无效,遂驳回了柳先生的诉讼请求。

  • 婚姻案件中,房改房归属及分割的重要问题分析
    日期:2021-12-08 点击:218次

    婚姻案件中,房改房归属及分割的重要问题分析

  • 承租的公有房屋是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个人财产
    日期:2021-12-06 点击:243次

    承租的公有房屋是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个人财产但由于购买的承租房屋为实行房改政策的公有房屋,该房屋的出售及其价格的计算,都受国家房改政策的调整。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职工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职工购买现已住用的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根据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给予工龄折扣;每年工龄折扣的数额,按抵交价除以65(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 年)计算,离退休职工购房计算工龄折扣的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

  • 不服公房承租人变更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为20年
    日期:2020-11-14 点击:377次

    不服公房承租人变更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为20年公房租赁是将国家、单位所有的房屋赋予特定相对人使用权的公益性住房制度安排,公有房屋承租人变更行为涉及原承租人家庭成员的重大居住权益,其实际效果与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行政行为性质类似,故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因此类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因不动产提起行政诉讼”的范畴。

  • 以工龄优惠形式出资不享有所购房改房物权份额
    日期:2020-02-16 点击:581次

    以工龄优惠形式出资不享有所购房改房物权份额房改房相当于将多年的工资差额一次性补发给职工。职工生前虽未实际取得工龄优惠,但工龄优惠实际来源于死者生前的贡献,应理解为个人的财产利益。该福利具有极强的人身属性,不能无视已故配偶的人身属性而将福利随意归于健在配偶一方。遗产形式不应拘泥于公民死亡时已有的物质财产,亦包含死亡后因其生前行为而转化的财产利益。因此,工龄优惠应认定为专属于已故配偶个人的财产性利益,可作为已故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

  • 享受死亡配偶工龄优惠所购公房,其权属如何认定
    日期:2019-10-31 点击:307次

    享受死亡配偶工龄优惠所购公房,其权属如何认定工龄优惠并非法律概念,通常是指在房改时售房单位根据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给予的工龄折扣。每年工龄折扣的数额,按抵交价除以65(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计算。工龄优惠在房改时能够折抵购房款,且数额不低,由此产生工龄优惠是否属于财产之争。

  • 北京承租公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日期:2017-03-09 点击:535次

    北京承租公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除原被告之间关于购买北京市朝阳区XX号楼XX门XX号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定金四万元;3.判令被告双倍赔偿原告四万元;案件受 理费由被告承担。被告以其答辩意见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至本案开庭时,涉案房屋恢复至申X!名下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尚未办理完毕,处于执行中。

  • 房改房交易 买家必须注意四件事
    日期:2016-08-24 点击:542次

    房改房交易 买家必须注意四件事要知道房改房有没有正规的房产证,能否正常出售,查册是一个必要手段。据了解,所谓“查册”,就是以房地产的地址、地号、房地产证登记案号、房地产证号之中的任一条件为索引,来查证房地产的权属状况。通过查册,买家可以获取房地产的权属人、面积、结构、有否违章、有否被抵押、有否被查封等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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