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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出借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否有权起诉发包人以结算工程款
    日期:2023-05-16 点击:85次

    出借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否有权起诉发包人以结算工程款从法律规定上,并未有就出借资质的承包人的诉权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根据《建工合同纠纷解释》第一条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作为合同相对人,不管是出借资质还是其他原因,仅涉及合同无效的认定,并没有因出借资质就不能起诉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限制性规定。即便是该解释第43条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起诉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亦未否定承包人基于合同起诉的权利。

  • 即便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仍可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
    日期:2023-05-13 点击:80次

    即便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仍可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

  • 房屋强拆后的行政赔偿都有哪些内容?
    日期:2023-05-13 点击:167次

    房屋强拆后的行政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关于装修装饰、附属物及室内物品损失的认定问题。因案涉房屋已被拆除,当事人所主张的装修装饰及室内物品损失已无法进行鉴定和评估,其亦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具体损失价值。原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房屋拆除前照片及视频资料,并结合评估清单等证据,对案涉房屋的装修装饰及附属物损失进行认定,并对未列入评估报告的附属物及室内外损失予以酌定赔偿,已充分保障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无不当。

  • 发包人以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提出延期报告为由主张不应扣除工期的,不予支持
    日期:2023-05-13 点击:94次

    发包人以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提出延期报告为由主张不应扣除工期的,不予支持

  • 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施工人主张从工期中扣除降雨天数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日期:2023-05-13 点击:67次

    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施工人主张从工期中扣除降雨天数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期延误均存在过错,法院可以根据鉴定报告决定扣除延误工期的期间
    日期:2023-05-13 点击:52次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期延误均存在过错,法院可以根据鉴定报告决定扣除延误工期的期间

  • “躺平”法拍房? 强制腾退“没商量”!
    日期:2023-05-12 点击:128次

    拍卖房产成交后,案外人采取“躺平”措施,拒不签收法律文书、拒绝沟通对话,拒不迁出涉案房产。邳州法院依法张贴迁出公告,责令刘某、案外人于公告张贴之日起十五日内迁出涉案房屋,案外人依然拒绝交付房产。至此,为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邳州法院对涉案房产依法进行强制腾退。

  • 因非法分包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行使追偿权吗?
    日期:2023-05-12 点击:96次

    因非法分包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行使追偿权吗?建筑公司将承建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包工头,因建筑工人在施工现场不慎受伤,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在包工头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对工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公司、包工头在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按同等责任执行后,建筑公司还可以向包工头行使追偿权吗?近日,如东法院岔河法庭审结一起这样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
    日期:2023-05-11 点击:77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时,尽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仍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属于建设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故应参照约定处理。转包方、违法分包方、被挂靠方(以下统称转包方)向转承包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施工方)主张“管理费”的,应予支持;施工方要求返还“管理费”的,不予支持。

  • 宣传广告需满足一定条件方可作为合同解除依据
    日期:2023-05-10 点击:90次

    宣传广告需满足一定条件方可作为合同解除依据田某、王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田某、王某依约交付了房款,某公司依约交付了房屋,并协助田某、王某办理了涉案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合同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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