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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抵押律师栏目:北京房产抵押律师咨询,房产抵押合同律师,房产抵押贷款律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流程,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提交材料,房屋抵押担保合同书,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审查抵押房地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抵押房地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房地产是否存在共有权、他项权;审查抵押人的身份;参与抵押相关谈判;起草、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对房地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代理房地产抵押纠纷诉讼与仲裁。

  • 抵押权人可就抵押房产拆迁补偿金行使优先受偿权
    日期:2016-02-20 点击:424次

    抵押权人可就抵押房产拆迁补偿金行使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0条第1款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的代位物补偿金已被与抵押人存在代表关系的共同经营体领取的,抵押权人有权向实际领取人主张优先受偿。

  • 外地房产证抵押贷款可以吗
    日期:2016-02-15 点击:335次

    外地房产证抵押贷款可以吗目前贷款机构只受理在服务区域内的房产证作抵押申请贷款,而且还要求借款人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这也是出于对贷款风险和成本的考虑。因此,最好在房产所处地区申请房产证抵押贷款。

  • 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
    日期:2016-02-15 点击:289次

    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抵押物担保多笔债权的,抵押物受让人应比例清偿
    日期:2016-02-13 点击:296次

    抵押物担保多笔债权的,抵押物受让人应比例清偿抵押物受让人因受让抵押物而负有在受让款范围内替原抵押人代为清偿的义务。抵押物所担保债权系多笔时,受让人对各债权负有比例清偿的义务。

  • 无权处分他人房产构成合同诈骗,不影响抵押效力
    日期:2016-02-06 点击:1200次

    无权处分他人房产构成合同诈骗,不影响抵押效力将因犯罪行为取得的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抵押权人可依善意取得不动产抵押权。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同样构成房屋登记机关撤销房屋抵押登记的法定阻却事由。

  • 刑事追赃房产拍卖后,抵押权人优先债权额的确定
    日期:2016-02-06 点击:1070次

    刑事追赃房产拍卖后,抵押权人优先债权额的确定在处理刑事涉案房产抵押权,确定优先债权的具体数额的追赃程序中,应敦促抵押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确认优先受偿权,原则上以确认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民事生效法律文书作为抵押权人优先债权的计算依据、内容和方法。

  • 抵押人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贷款,房管局应予赔偿
    日期:2016-02-06 点击:349次

    抵押人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贷款,房管局应予赔偿房管部门在履行抵押登记职责时,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致使行政管理相对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应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仅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房产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日期:2016-02-04 点击:289次

    仅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房产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够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

  • 抵押合同解除/终止协议
    日期:2016-01-25 点击:491次

    抵押合同解除/终止协议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 主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
    日期:2016-01-25 点击:420次

    主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甲、乙双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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