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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抵押律师栏目:北京房产抵押律师咨询,房产抵押合同律师,房产抵押贷款律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流程,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提交材料,房屋抵押担保合同书,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审查抵押房地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抵押房地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房地产是否存在共有权、他项权;审查抵押人的身份;参与抵押相关谈判;起草、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对房地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代理房地产抵押纠纷诉讼与仲裁。

  • 在抵押权因债权转让而转让场合,如果尚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债权受让人能否取得抵押权
    日期:2022-06-01 点击:153次

    在抵押权因债权转让而转让场合,如果尚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债权受让人能否取得抵押权担保法律关系尽管发生在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但担保人之所以愿意提供担保,是因为其与债务人之间具有某种特定关系,此种关系或为委托,或为赠与,或为无因管理。也就是说,担保人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至于债权人是谁,原则上不影响担保的变动。因而债务人的变动往往会影响担保的变动,而债权人的变动一般不影响担保的变动,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如《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如约定专为特定的债权人提供担保。

  • 预告抵押登记是否具有抵押登记的效力
    日期:2022-05-07 点击:64次

    预告抵押登记是否具有抵押登记的效力被告烟台某开发商对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承担阶段性保证责任的目的是促使该房产及时具备办理正式抵押登记这一条件的成就,确保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中,虽未办理出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但抵押权人已经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权益已经受到保障,故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烟台某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 处置抵押房屋时抵押人拒不迁离的违约责任认定
    日期:2022-05-04 点击:61次

    处置抵押房屋时抵押人拒不迁离的违约责任认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抵押人应及时迁离,否则需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该约定扩大了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属于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以及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应予支持。

  • 父母抵押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无效
    日期:2022-04-28 点击:53次

    父母抵押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无效

  • 夫妻一方私自就共有房产设立抵押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日期:2021-12-07 点击:128次

    夫妻一方私自就共有房产设立抵押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以房屋产权证书名义上登记在自己名下实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符合“善意第三人”条件的,应认定其取得该房屋抵押权。

  • 父母抵押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效
    日期:2021-12-07 点击:139次

    父母抵押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父母以其未成年子女房产设定抵押的行为效力如何认定?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意见。

  •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销售抵押物的情况下,抵押权消灭
    日期:2021-05-07 点击:162次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销售抵押物的情况下,抵押权消灭如果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情况下,则不应由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在抵押物的交换价值实现之日即丧失了物上追及力,抵押权的效力仅及于转让价金。

  • 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否分别抵押
    日期:2021-04-27 点击:364次

    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否分别抵押而《民法典》第398条更是明确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由此可见,就抵押而言,无论是城镇、还是乡镇,我国法律有将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二者视为统一体合并抵押的隐形意思。

  • 民法典实施后抵押的房屋可以直接过户了
    日期:2021-03-12 点击:1822次

    民法典实施后抵押的房屋可以直接过户了《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房子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房屋产权人也可以直接将房子出售。抵押权跟着房子走,抵押权随着所有权的转让而转让,取得抵押财产的受让人在取得所有权的同时,也负有抵押人所负担的义务,受到抵押权的约束。抵押权不影响房产的交易流转,但产权人卖房子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

  •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一物一抵押”原则吗
    日期:2021-02-17 点击:301次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一物一抵押”原则吗根据《民法典》第414条关于在同一财产上两个以上债权人清偿顺序的规定,可以推出,我国并不禁止一物多抵押的法律行为。一方面,我国法律支持并维护交易双方交易的安全与有序;另一方面,抵押合同属于合同关系,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除非抵押条款违背法律规定,否则法律并不禁止此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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