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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抵押律师栏目:北京房产抵押律师咨询,房产抵押合同律师,房产抵押贷款律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流程,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提交材料,房屋抵押担保合同书,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审查抵押房地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抵押房地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房地产是否存在共有权、他项权;审查抵押人的身份;参与抵押相关谈判;起草、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对房地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代理房地产抵押纠纷诉讼与仲裁。

  • 担保物权中优先权的范围认定
    日期:2022-06-20 点击:95次

    担保物权中优先权的范围认定为保证债权的及时实现,在订立主合同时,往往会设立相应的抵押权。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抵押达成一致,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在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由登记机关核发他项权证,即可证明抵押权的合法成立和存在。现实中,可能存在他项权证上载明的债权数额和抵押合同中的债权数额不一致的情形。

  • 抵押权保护期间的认定
    日期:2022-06-16 点击:129次

    抵押权保护期间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的实质在于明确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该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间,在主债权未经生效裁判确定之前,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当主债权经诉讼程序被生效裁判确定后,为申请执行期间;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应为法律规定的申报债权期间。

  • 浅析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
    日期:2022-06-15 点击:226次

    浅析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担保制度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实行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灭失当事人应及时注销登记簿上的登记信息,否则该登记信息即便只有形式意义,也会给不动产权利人带来消极影响。同时,鉴于抵押权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属性,注销登记关涉已受保护的权利的丧失,比设立登记风险更大。

  • 最高额抵押财产被查封时抵押权人的债权何时确定
    日期:2022-06-06 点击:115次

    最高额抵押财产被查封时抵押权人的债权何时确定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债权自抵押权人收到查封、扣押通知或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之时确定。人民法院在向登记机关送达查封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时,不意味着马上发生全部对世效力。特别是对于抵押权人,在其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不知晓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时,如果直接认定对其发生查封效力或债权确定效力,则有违程序原则,可能造成其权利受损。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的事实不知情,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间和最高债权限额以内发生的债权,仍然属于受担保的债权。

  • 在抵押权因债权转让而转让场合,如果尚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债权受让人能否取得抵押权
    日期:2022-06-01 点击:182次

    在抵押权因债权转让而转让场合,如果尚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债权受让人能否取得抵押权担保法律关系尽管发生在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但担保人之所以愿意提供担保,是因为其与债务人之间具有某种特定关系,此种关系或为委托,或为赠与,或为无因管理。也就是说,担保人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至于债权人是谁,原则上不影响担保的变动。因而债务人的变动往往会影响担保的变动,而债权人的变动一般不影响担保的变动,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如《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如约定专为特定的债权人提供担保。

  • 预告抵押登记是否具有抵押登记的效力
    日期:2022-05-07 点击:91次

    预告抵押登记是否具有抵押登记的效力被告烟台某开发商对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承担阶段性保证责任的目的是促使该房产及时具备办理正式抵押登记这一条件的成就,确保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中,虽未办理出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但抵押权人已经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权益已经受到保障,故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烟台某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 处置抵押房屋时抵押人拒不迁离的违约责任认定
    日期:2022-05-04 点击:83次

    处置抵押房屋时抵押人拒不迁离的违约责任认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抵押人应及时迁离,否则需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该约定扩大了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属于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以及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应予支持。

  • 父母抵押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无效
    日期:2022-04-28 点击:86次

    父母抵押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无效

  • 夫妻一方私自就共有房产设立抵押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日期:2021-12-07 点击:151次

    夫妻一方私自就共有房产设立抵押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以房屋产权证书名义上登记在自己名下实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符合“善意第三人”条件的,应认定其取得该房屋抵押权。

  • 父母抵押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效
    日期:2021-12-07 点击:162次

    父母抵押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父母以其未成年子女房产设定抵押的行为效力如何认定?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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