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栏简介北京建筑工程律师,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先行判决的适用针对工程长期停工、双方当事人争议频发、合同履行陷入僵局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审查诉讼请求是否具备事实清楚、诉请可分、需求紧迫等先行判决的条件,通过先行判决解决已经查明事实的争议问题,及时确认合同解除,并判决施工方移交施工资料、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注销手续,固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持续扩大。
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
如何有效实现以物抵付工程款?——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车位抵付工程款为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是否享有任意解除权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是否免除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
承包人与发包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另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如何认定其内容是否存在“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之情形
建设工程发包方如何向案外人追回代付的工程款
老房改造中价款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合同约定了拆除项目的价款,甲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发生了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价款。现甲公司抗辩拆除部分单独列项分别收费,但其并未在合同中单独列明需要分项计费,故法院未采纳此抗辩意见,依据合同约定,法院结合其已经施工部分,确定应当收取的工程款,最终判决甲公司将多余部分工程款9687元返还。
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不承担
未经发包人同意的非主体工程有资质分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分包事项,分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的情形,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实践中争议较大。分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决定了分包人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项,对分包人、发包人影响较大,特别是总承包人破产时,将产生极不合理的结果。因此,该问题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