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栏简介北京建筑工程律师,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对可得利益损失进行约定,而对工程的缓建、停建进行了约定,应当认定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对工程不能如约施工存在预期
监控安装到底是“施工合同”还是“承揽合同”争议解决路径:一旦被认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管辖适用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且可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定性为承揽,则丧失该权利。
建设工程案件中,转包、违法分包关系中的承包人破产,实际施工人能否向发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的分析
承包人已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在一审辩论终结前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另诉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不应受理
实际施工人不包含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该条解释只规范转包和违法分包两种关系,未规定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以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应综合根据施工情况、验收情况及鉴定结论等案件事实合理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中,发包人的主给付义务是支付工程款,是否给付工程款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合同目的的实现,而承包人的主给付义务是建设并交付合格工程。承包人开具发票虽属于税法上的义务,但并非合同的主要义务,仅是附随义务。承包人开具发票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并非对等义务。
建安劳保费属于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双方未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
仅有监理在签证单审批表上的签注并不能构成对计价方式的变更
违法建筑所涉房地产项目利益分配及有关诉权问题本案争议焦点是原审法院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原第十九条(现为第十六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当事人起诉是否正确,即南京某公司请求判令沈某某返还被占用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北京某公司请求南京某公司归还200万元定金、确认南京某公司与沈某某于2007年8月22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将合同一方主体变更成沈某某的条款无效,是否应作驳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