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合同一般包含哪些条款?
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勘察人、设计人完成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794条之规定,勘察、设计合同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施工合同一般包含哪些条款?
施工合同是指施工人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人验收后,接收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795条之规定,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