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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赠与他人

日期:2021-04-27 来源: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 阅读:133次 [字体: ] 背景色: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赠与他人?

可以且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根据《民法典》第354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赠与他人,但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赠与是一种无偿行为,受赠人可以无偿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此点与出售和互换不同。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达成共识,即不仅需要赠与人愿意赠与,还要受赠人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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