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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专栏简介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十个步骤
    日期:2023-04-09 点击:10次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十个步骤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地通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 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作出的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日期:2023-03-29 点击:13次

    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作出的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 先征后批、多征少批都属于违法征地行为
    日期:2022-12-15 点击:64次

    先征后批、多征少批都属于违法征地行为先征后批、多征少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第一款“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规定,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行为。

  • “外嫁女”没有资格享受集体土地征收款分配?
    日期:2022-12-08 点击:39次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的承包权益对农村成员至关重要,“外嫁女”也不例外。因此,凡被征地所在村的村民只要其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都应平等地享有分配份额。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很多农村面临拆迁征地,村委会应依法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本案中,原告陈某户口没有迁出本村,也没有在其他居住地取得土地承包权,因此仍可参加分配本村的征地补偿款;陈某的儿子自出生落户该村,具备和其他村民同等的土地征收补偿主体资格;陈某的丈夫户籍迁入本村,在原籍地已不再享有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应认定其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综上,陈某一家三口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

  • 土地征收概念
    日期:2022-11-25 点击:31次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 政府少批多占耕地 法院判决依法赔偿
    日期:2022-11-06 点击:114次

    政府少批多占耕地 法院判决依法赔偿在征地过程中,存在实际征地的面积超过征地批准中所载征地面积的行为,即存在少批多占行为。当征收耕地时,少批多占行为不仅会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还不利于耕地保护。该案中,被告在征地过程中少批多占耕地,造成原告经济损失,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该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增强政府合法征地、依法保护耕地的意识,具有耕地保护典型意义。

  • 能否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的关键
    日期:2022-10-31 点击:38次

    能否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的关键案涉房屋征收补偿能否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的关键在于房屋所在集体土地被征收后,行政机关是否怠于行使对房屋进行补偿安置的职责,在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是否因纳入城市规划区而造成相关权利人利益受损。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中如何对房屋征收决定进行审查
    日期:2022-10-13 点击:119次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中如何对房屋征收决定进行审查本案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证据不足。第一,关于评估结果的作出与送达问题。被征收人领取了《房屋征收价值评估分户表》,本案并无证据证明该表是分户评估报告。即使该表实属分户评估报告,在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申请复核评估及鉴定的权利未得到保障的情况下,难以认定该表确定的案涉房屋价值确实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二,关于案涉房屋面积问题。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难以证明房屋征收部门已对案涉自建(无证)房屋的权属、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

  • 登记用途不明确的土地能否纳入闲置土地的处置范围
    日期:2022-10-12 点击:62次

    登记用途不明确的土地能否纳入闲置土地的处置范围为防止国有建设用地出现不必要的闲置与浪费,特设置闲置土地处置制度,督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及时履行土地建设开发职责;闲置土地处置的调整客体仅为国有建设用地,而国有农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以及集体土地并未纳入闲置土地处置的调整范畴。

  • 对被征收人应否享受补偿安置的事实认定
    日期:2022-10-10 点击:93次

    对被征收人应否享受补偿安置的事实认定二审判决认为,买建平作为在海坡自然村无合法房屋产权且户籍不在海坡自然村的人员,在房屋的征收过程中未主动配合登记丈量、未积极进行搬迁工作,也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不符合《补偿安置补充方案》规定的发放困难补助和搬迁奖励的条件,但并未查明行政机关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是否与买建平协商签订补偿协议,亦未查明买建平方是否确实存在不配合登记丈量的举动,即认定买建平存在不配合情形,不符合《补偿安置补充方案》规定的发放困难补助和搬迁奖励的条件,属查明事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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