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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专栏简介

拆迁安置补偿律师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强制拆除行为实施主体的确定
    日期:2023-05-21 点击:6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强制拆除行为实施主体的确定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应当根据“谁行为,谁被告;行为者,能处分”的原则确定。通常情况下,行政行为一经作出,该行为的主体就已经确定。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行为的适格主体在起诉时难以确定,只能通过审理并运用举证责任规则作出判断。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房屋的附着物被拆除、损毁,在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系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所为的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应被推定为被告。

  • 房屋强拆后的行政赔偿都有哪些内容?
    日期:2023-05-13 点击:8次

    房屋强拆后的行政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关于装修装饰、附属物及室内物品损失的认定问题。因案涉房屋已被拆除,当事人所主张的装修装饰及室内物品损失已无法进行鉴定和评估,其亦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具体损失价值。原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房屋拆除前照片及视频资料,并结合评估清单等证据,对案涉房屋的装修装饰及附属物损失进行认定,并对未列入评估报告的附属物及室内外损失予以酌定赔偿,已充分保障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无不当。

  •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虽无效,但双方对房屋被征收作出约定的,应视为对拆迁安置中所涉经济利益的自由处分
    日期:2023-04-14 点击:13次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虽无效,但双方对房屋被征收作出约定的,应视为对拆迁安置中所涉经济利益的自由处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权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日期:2023-04-11 点击:22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权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根据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买卖无证房产有风险,拆迁安置房归谁?
    日期:2023-04-11 点击:17次

    买卖无证房产有风险,拆迁安置房归谁?在征收时,一般情况下征收主体根据先前确定的征收方案对该无证房产作出补偿,补偿数额或补偿安置房屋确定后,有关利害关系人之间就该补偿的归属或分配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纠纷予以受理。作为买房人,可以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也可以选择主张所购房屋产权消灭的对价,即置换的房屋。

  • 拆迁征收过程中断水断电,可诉、违法!
    日期:2023-04-11 点击:24次

    拆迁征收过程中断水断电,可诉、违法!征收主体未依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安置之前,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基本居住条件,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而不能通过施加影响、以停水、停电等方式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该行为将被确认违法。在行政机关实施的停水、停电等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协调有关单位满足当事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被征收房屋确已不具备恢复水电气的条件,行政机关亦应当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补救,对造成的损失应依法予以补偿或适当赔偿,切实及时保障当事人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权益。

  • 房屋拆迁时,违建、无证房真的不给补偿吗?
    日期:2023-04-09 点击:11次

    房屋拆迁时,违建、无证房真的不给补偿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程序
    日期:2023-03-26 点击:30次

    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程序建设工程所在的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的有关部门,有权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事先予以公告,并在法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届满后实施;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发出催告履行通知书,要求被处罚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实施强制执行行为方式、方法应当合理、适当,不得实施野蛮强拆。

  • 对哪些未登记建筑应予补偿?
    日期:2023-03-14 点击:17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补偿范围作出细致规定。

  • 无证房屋未经认定违法建筑的应给予补偿
    日期:2023-03-11 点击:28次

    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往往情况复杂,尤其是城中村或旧城区,存在大量因历史原因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者未依法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建筑,对于此类建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应就此在行政诉讼中承担相关举证责任。负责调查、认定、处理的相关部门具有对未登记建筑的合法性作出认定和处理的法定职责。在案涉无证房及构筑物并未被认定为系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情况下,征收主体关于案涉无证房及构筑物不应予补偿的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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