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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专栏简介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 司法实践中,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一般包括哪些情形,有关工程价款、工程质量纠纷该如何处理?
    日期:2023-08-12 点击:121次

    司法实践中,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一般包括哪些情形,有关工程价款、工程质量纠纷该如何处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下,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如果与发包人形成了事实上的施工合同关系,且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可以直接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请求折价补偿。判断是否形成了前述事实上的施工合同关系,重点是看发包人是否认可实际施工人的地位,具体可以考量发包人是否直接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联系或检查、是否直接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否指定的转(分)承包人等因素。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就其具体施工范围内的工程价款与发包人结算以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不能再就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具体施工范围内的工程价款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 最高法:劳务分包与专业承包有何区别
    日期:2023-08-10 点击:212次

    最高法:劳务分包与专业承包有何区别建设工程施工中所谓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把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分包从类型上可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实践中由于对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的界限并不很清晰,以致此类纷争频发。

  •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情境下,解除协议与公司减资交叉案件的裁判思路
    日期:2023-08-10 点击:104次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情境下,解除协议与公司减资交叉案件的裁判思路当事人签订增资扩股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协议,具有公司法上的属性,受合同法规范与公司法规范的共同调整。增资扩股完成后,投资人请求解除合作协议并退出项目公司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时,除应当审查投资人解除权行使是否符合合同法规范外,还需要结合公司法关于公司减资的规定,综合判定能否支持投资人解除协议的诉讼请求。对于合作双方对项目公司减资未形成决议的,对投资人解除协议的主张不予支持。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固定单价,但工程未完成承包方退场的,工程款如何认定?
    日期:2023-08-09 点击:99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固定单价,但工程未完成承包方退场的,工程款如何认定?承包方退场时,案涉工程尚未完工。此种情形下工程款如何计算,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没有做出规定。一审判决先以固定单价乘以双方约定的面积计算出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再通过造价鉴定计算出承包方完成的部分占整个工程的比例,再用计算出的比例乘以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确定承包方应得的工程价款,此种计算方法,能够兼顾合同约定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并无不当。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否随工程价款债权一并转让
    日期:2023-08-08 点击:84次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否随工程价款债权一并转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不具有人身专属性的从权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为担保工程价款债权的实现,由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直接规定的优先受偿权,是工程价款债权的从权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 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相关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出借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该如
    日期:2023-08-08 点击:174次

    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相关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出借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该如何认定和处理?如果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出借资质人在给予工程或出借资质后也实施了一定的施工行为或管理行为,应当考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出借资质人的支出成本、合同各方的过错程度、实现利益平衡等因素,在各方之间合理分担该管理成本损失。

  • 如何理解和把握《建工司法解释(一)》第1条第1款第3项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建
    日期:2023-08-08 点击:120次

    如何理解和把握《建工司法解释(一)》第1条第1款第3项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关于中标无效的把握,即使诉争的建设工程并非必须进行招标,但如果发包人主动选择采取招标方式,那么就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

  • 如何理解和把握《建工司法解释(一)》第22条的规定
    日期:2023-08-08 点击:97次

    如何理解和把握《建工司法解释(一)》第22条的规定工程项目招标的重要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通过招标程序发包的工程项目应当依据上述文件的主要内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实践中,当事人之间签订并实际履行的工程施工合同与上述招投标文件、中标文件在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方面并不一致,有的施工合同还进行了备案,就出现所谓的“黑白合同”“阴阳合同”现象。

  • “背靠背”条款所附发包人付款条件已经不可能成就的,承包人应当向转包人支付工程款
    日期:2023-08-07 点击:98次

    “背靠背”条款所附发包人付款条件已经不可能成就的,承包人应当向转包人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常常遇到工程款的的付款条件、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以及工程款扣减事由以及质保金的扣留及返还等事项,能否参照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的问题,同时,对于承包人非法转包后,与转包人约定的依据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数额同比例支付,即背靠背条款,在发包人明确某一款项不再支付的情况下,承包人能否继续以背靠背条款拒绝支付。

  • 工地班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无权直接要求发包人支付劳务款!
    日期:2023-08-05 点击:95次

    工地班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无权直接要求发包人支付劳务款!建设工程承包人与其雇佣的(班组)之间系劳务法律关系,班组作为受承包人雇佣从事泥水劳务的人员,并非前述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二审判决认定本案不具备适用前述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前提条件,有相应的事实依据,不属于法律适用错误。(班组)以该规定为由请求案涉工程项目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偿付责任,缺乏相应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二审判决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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