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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内容及程序
    日期:2021-01-17 点击:231次

    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内容及程序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在法定要求内进行房屋征收;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通常以被征拆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基”作为重要依据
    日期:2021-01-14 点击:239次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通常以被征拆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基”作为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对“户”的认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通常以被征拆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基”作为重要依据。当事人虽在公安户籍管理登记为多个公安户,但公安户并非征拆程序中的农村家庭自然户,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另外存在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的宅基地及建造的房屋,故行政机关将其作为一户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未侵犯其合法权益。

  •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的条件和程序
    日期:2021-01-13 点击:659次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的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后,需经过催告等程序,如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拆除决定)。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后,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才可以强制拆除。

  • 关于养殖场被违法强拆的行政赔偿问题
    日期:2021-01-12 点击:431次

    关于养殖场被违法强拆的行政赔偿问题对于被拆除建筑物的建筑类型及补偿标准问题,经调查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其他同类型养殖厂建筑类型的拆迁补偿情况,并参照当地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及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按同类情况下最高标准的一等砖混结构房屋标准予以赔偿,并无不当。在确定赔偿范围及赔偿数额时,综合考虑强制清除时间、涉案地上物具体情况、当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变化等因素,坚持了因违法行为产生的赔偿不低于合法征收应得补偿的原则,较为充分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 行政机关未核量地上物即清除致当事人无法举证时损失数额的确定
    日期:2021-01-11 点击:103次

    行政机关未核量地上物即清除致当事人无法举证时损失数额的确定在当事人主张的种植数量明显超出科学种植标准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专家认可的种植标准进行估算,确定种植物的合理数量,并参照评估机构对同类地块种植物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确定种植物价值。

  • 在订立补偿协议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如何确定谁是被征收人
    日期:2021-01-09 点击:113次

    在订立补偿协议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如何确定谁是被征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 民法典中父母采取“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房屋后反悔,还能否要回
    日期:2021-01-05 点击:617次

    民法典中父母采取“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房屋后反悔,还能否要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隐藏了真实的赠与合同关系,并完成了案涉房屋的产权过户行为,双方之间存在的真实法律关系应为赠与合同关系,二原告的真实意思应是以买卖的形式达到赠与的目的。现双方依据赠与合同办理了案涉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二被告已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权。

  • 在哪些情形下的商品房买卖可以退房
    日期:2021-01-05 点击:111次

    在哪些情形下的商品房买卖可以退房(1)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未经法律规定之效力补正,则合同确定、自始、当然无效。此情形下,可以要求退房。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或效力不定;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也都无效。实践中,如果开发商在预售房产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且在购房者提起诉讼之日也未取得该证,则合同无效,可以退房。

  • 民法典中被拆迁人去世后,拆迁取得的房产该如何继承
    日期:2021-01-05 点击:1433次

    民法典中被拆迁人去世后,拆迁取得的房产该如何继承拆迁的房屋为承租人承租的公房由于公房不能继承,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去世后,只能变更承租人,符合条件者继续承租。若遇到拆迁,则拆迁利益由现有承租人获得。但若如果承租人去世,还没有变更承租人时遇到房屋拆迁,则该拆迁利益是属于原承租人的遗产,承租人的继承人按照一般继承规则继承此遗产即可;若房屋在拆迁之前就变更了承租人的话,则该份拆迁利益由新承租人获得,不存在继承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日期:2021-01-04 点击:240次

    民法典中关于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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