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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关于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的案例
    日期:2021-04-23 点击:174次

    关于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的案例案涉工程无需进行造价鉴定。《工程承包合同》明确约定固定单价,该约定系吴某孝与富龙平罗分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吴某孝认可富龙平罗分公司提交的三份测量报告所确定的房屋面积,并同意在此基础上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确定工程量。二审判决依照《工程承包合同》和测量报告确定富龙平罗分公司应当支付吴某孝工程款25760213元,并无不当。

  • 关于司法鉴定的性质与对象的案例
    日期:2021-04-23 点击:111次

    关于司法鉴定的性质与对象的案例本案当事人申请依据施工图纸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并计算已完成工程不合格需返工及加固修复的费用,一审以其未提供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的相关证据未完成基本举证义务为由未准许鉴定申请。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需要进行修复以及修复费用的确定均属于专业问题,其有权向法院申请鉴定,一审未准许工程质量鉴定不仅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而且影响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剥夺了当事人的举证权利。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认定的相关规范
    日期:2021-04-23 点击:101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认定的相关规范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对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公平合理的审查
    日期:2021-04-23 点击:195次

    对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公平合理的审查关于安置补偿的公平合理问题。一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土地征收尚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签订的村民房屋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日期:2021-04-23 点击:199次

    土地征收尚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签订的村民房屋补偿协议是否有效被诉《村民房屋补偿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其本身的内容并不存在前述法律规定的重大明显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无效情形。当事人以案涉土地征收尚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为由,主张被诉《村民房屋补偿协议》因签订前相关征地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理据尚不充分。

  • 开发商品房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吗
    日期:2021-04-23 点击:102次

    开发商品房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吗

  • 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出让方式
    日期:2021-04-23 点击:235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出让方式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 土地被征用,该土地的用益物权人是否有权获得赔偿
    日期:2021-04-23 点击:347次

    土地被征用,该土地的用益物权人是否有权获得赔偿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 民法典实施后在房产买卖中,法院不能判决违约方过户登记的10种情形
    日期:2021-04-21 点击:231次

    民法典实施后在房产买卖中,法院不能判决违约方过户登记的10种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在原则之外,即使违约方违约,守约方也不能诉请法院判决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户义务。

  • 2021年《民法典》关于房产买卖有新规定,以后买房要注意避开这些“坑”
    日期:2021-04-20 点击:404次

    2021年《民法典》关于房产买卖有新规定,以后买房要注意避开这些“坑”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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