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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因疫情管控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责任该如何承担
    日期:2022-05-18 点击:170次

    因疫情管控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责任该如何承担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这是没有争议的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的时间,企业复工招工的影响,法院酌情确定疫情防控影响期间的40天可在逾期交房天数中扣除。也即,违约金的计算应从2020年8月31日到2021年1月2日,共计125天,扣除40天,确定应承担违约金的天数为85天。

  • 花900多万买的二手房,却被卖家占用了户口和学位,法院怎么判
    日期:2022-05-18 点击:257次

    花900多万买的二手房,却被卖家占用了户口和学位,法院怎么判法官认为,在鉴定机构无法鉴定的情况下,房产减少的价款依法由法院酌情认定。根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防止学区房炒作的审判价值导向,应当排除市场局部过热环境下非理性成交案例、从业人员的不合理价格认知、鼓吹房价的评论报道等因素干扰,审慎认定学位价值并依法认定违约责任,充分救济守约方,有效惩戒违约方,向社会传递反对炒作学区房的明确信号。在理性购房的基础上,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规避学位占用风险:1.要求出卖方及其配偶出示户口簿核实交易房屋的落户情况,若有适龄儿童落户则进一步核实该儿童就读学校的情况。2.要求出卖方书面承诺学位未占用,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学位占用的违约责任,具体可约定减少价款、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在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基础上,还可一并约定学位占用是合同解除的条件。

  • 购房协议约定“最终建筑面积以房产局实测为准”,测绘报告被撤销,如何确定房屋建筑面积
    日期:2022-05-13 点击:456次

    购房协议约定“最终建筑面积以房产局实测为准”,测绘报告被撤销,如何确定房屋建筑面积

  • 施工过程发生设计变更,如何分配变更范围、增加量、工程款的举证责任
    日期:2022-05-13 点击:115次

    施工过程发生设计变更,如何分配变更范围、增加量、工程款的举证责任最高法院认为,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承包人主张增加工程量、增加工程款的,应当提交证据证明与发包人以符合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款的商议过程以及变更范围和增加量;承包人作为主张权利的一方,在未举证证明增加工程量和工程款等事实的情形下,法院径行组织鉴定,将不利后果赋予不负有主张增加造价举证责任的发包人,属认定事实不清,分配举证责任有误。

  • “借名”所购房屋被查封 借名人诉请排除强制执行被判驳
    日期:2022-05-12 点击:110次

    “借名”所购房屋被查封 借名人诉请排除强制执行被判驳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借名人以出名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直接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通常不予支持。但要求出名人履行借名买房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如果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予以支持。原因在于,借名人享有的并非排他的物权,而是基于合同约定的债权。在借名买房合同纠纷中,应区分内部法律关系和外部法律关系,借名人基于借名买房合同,即内部法律关系取得债权请求权,但不能对抗权利登记人与他人之间的外部法律关系。

  • 借名买房引争议,分手情侣对簿公堂
    日期:2022-05-12 点击:142次

    借名买房引争议,分手情侣对簿公堂借名买房,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合同关系。司法实践中,由于规避购房资格限制、逃避债务、特定购房优惠、隐藏真实财产、减免税收、获取贷款或基于身份关系(如夫妻或父母子女)等原因,借名买房合同纠纷较为普遍。在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背国家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借名人享有房屋权益。

  • 话说违法建筑
    日期:2022-05-12 点击:104次

    话说违法建筑建设单位组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前,由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划批准用地范围内实施的违法建设,属于未按照规划许可条件实施的违法建设,由规划国土部门负责查处;建设单位组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无论是项目建设单位,还是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划批准用地范围内实施的违法建设,均属于未经规划许可实施的违法建设,由城管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查处。

  • 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应符合一定条件
    日期:2022-05-11 点击:99次

    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应符合一定条件直管公房作为公产房的一部分,一般是指人民政府以及国有企业等投资兴建并由职工承租的房屋,在未出售前其产权归国家所有。从北京市来看,直管公房行政管理部门一般受各区人民政府委托,承担依法确定直管公房承租人、审查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资格、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等事项。直管公房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又涉及承租人家庭成员的重大切身利益,相关纠纷时有发生,司法实践主要集中于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领域。

  • 斥巨资买的房被执行怎么办
    日期:2022-05-11 点击:77次

    斥巨资买的房被执行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卖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日期:2022-05-08 点击:119次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工程造价是建设市场的重要内容,贯穿建设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全过程,关系基础设施建设及国计民生,关系各方建设主体的经济利益,不可避免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每年处理大量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因工程造价的单一性、动态性、专业性、大额性,使得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引发的案件成了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疑难杂症”,不得不借助于工程造价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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