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民法典中对隐蔽工程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行政机关不得在限期拆除决定的救济期间内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或实施强制拆除
发包人与监理人应当如何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施工合同一般包含哪些条款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赠与他人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可以随意变更土地用途
对于因历史原因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者审批许可手续的建筑,征收机关应如何处理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往往情况复杂,尤其是城中村或旧城区,存在大量因历史原因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者未依法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建筑,对于此类建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应就此在行政诉讼中承担相关举证责任。负责调查、认定、处理的相关部门具有对未登记建筑的合法性作出认定和处理的法定职责。在案涉无证房及构筑物并未被认定为系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关于案涉无证房及构筑物不应予补偿的主张,不予支持。
房屋交易过程中,交易房屋存在非正常死亡的情况,是否属于出卖方应当披露的信息,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通常情况下,交易房屋若存在非正常死亡情况,势必会影响房屋价值及购房人的购买意愿。因此,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及对传统风俗的尊重,出卖方负有将非正常死亡事件向购房人如实披露、告知的义务。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何种情形适宜采用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