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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网诉讼须知: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房产继承律师,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解析,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法院的审判期限,具体案件的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损害赔偿起诉书如何起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如何上诉以及上诉的期限、上诉书的起草,不服终审判决如何提起申诉等。

  • 公司或者其他守约股东对于瑕疵出资股东或者抽逃出资股东的补足出资请求权或者返还出资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
    日期:2013-01-13 点击:583次

    公司或者其他守约股东对于瑕疵出资股东或者抽逃出资股东的补足出资请求权或者返还出资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就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现在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是以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博士为代表的观点,他认为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都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公司随时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补足出资或者退还出资给公司。第二种观点认为发起股东之间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出资行为,个别股东拖欠出资或者中途又将出资抽回,这是《合同法》第122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如果选择违约之诉,则很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如选择侵权之诉,则不能超过诉讼时效。

  • 当事人起诉后撤诉或法院依法裁定按当事人自动撤诉处理的案件,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日期:2013-01-13 点击:561次

    当事人起诉后撤诉或法院依法裁定按当事人自动撤诉处理的案件,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当事人起诉后撤诉,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按当事人自动撤诉处理的案件,只要起诉状提交给人民法院的,不论是否送达对方当事人,而对方当事人也无论是否提出异议的,符合《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关于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而中断的规定,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 债务超过了诉讼时效之后就成为了自然之债
    日期:2013-01-13 点击:1597次

    债务超过了诉讼时效之后就成为了自然之债失去了法律应有的保护,是否愿意继续偿还债务,是偿还全部债务,还是偿还部分债务,完全应当取决于自然债务人的态度,而非受到法律的约束。只要债务人没有明确表示愿意继续偿还剩余债务的,债权人就不享有剩余债权的法律保护,其即使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 已履行的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即无效合同是否受诉讼时效约束
    日期:2013-01-13 点击:533次

    已履行的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即无效合同是否受诉讼时效约束已履行的合同不论其是否有效,均应当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因为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既然产生争议,毕竟是具有财产关系的内容,涉及到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要在案件的具体处理上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形成了某种债权债务关系。

  • 根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法院不主动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理
    日期:2013-01-13 点击:597次

    根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法院不主动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理对于此二审可以撇开诉讼时效问题,尽管原审法院判决有错误,由于上诉人在上诉时并没有提到,二审法院不对全案进行审查,只对上诉理由和上诉范围进行审查,因此,二审中没有提诉讼时效问题,即使一审法院在这点上认定错了,二审法院也不再进行改判,因为司法机关主要从保护债权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

  • 对未订立书面合同的连续买卖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应当如何计算
    日期:2013-01-13 点击:580次

    对未订立书面合同的连续买卖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应当如何计算在买卖活动中,交易活动终结以后当事人通过对账出具了欠条或者对账单,应当视为对争议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确认,尽管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时间,但是,可以认定对账单或者欠条出具的日期是准确的,清账数额也是清楚的,以该日期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不会产生争议,也是符合双方利益要求的。

  • 借条未注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多长如何计算
    日期:2013-01-13 点击:674次

    借条未注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多长如何计算民间借贷一般是以相互信任,熟人社会特征支撑交易行为的。不过,随着经营成功、失败的快速转换,人的心态也在发生变化,对债务的态度也在变。对此,我们应当更多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衡量问题,避免对平静的生活、交易秩序造成大的冲击。

  • 分期分批还款合同其诉讼时效到底怎样计算
    日期:2013-01-13 点击:823次

    分期分批还款合同其诉讼时效到底怎样计算 一种情况是只是签订一个总的合同,在此前提下,当事人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条件,分期分批的履行合同义务。由于是一个整体的合同,所以,从重点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诉讼时效发生争议时,要作出对债权人有利的解释。也就是说,应当从债务人最后一次履行合同义务的次日,开始计算整个合同的诉讼时效,而非单独、分别计算各笔债务到期时的诉讼时效。

  • 民事诉讼律师解析如何审查诉讼时效
    日期:2013-01-13 点击:748次

    民事诉讼律师解析如何审查诉讼时效 当事人主要是指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应当按照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实体审查;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诉讼时效问题,在二审中提出此问题的,二审法院不应对此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基于新证据能够证明对方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 对账单能否作为债权凭证
    日期:2013-01-10 点击:1016次

    对账单能否作为债权凭证一般说债权凭证应当是双方达成了还债协议,当然也有的是单方承诺,凡是没有争议的,意思表示明确具体的偿债协议及承诺均为债权凭证。实务中,也有不少是通过对账单的形式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从交易习惯上讲,谁手里拿着对账单,谁就是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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