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履行的合同不论其是否有效,均应当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因为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既然产生争议,毕竟是具有财产关系的内容,涉及到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要在案件的具体处理上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形成了某种债权债务关系。对于债权纠纷其诉讼时效的设定,《民法通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均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我们掌握的是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一旦将来法律修改或者制定了新的法律,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会相应的延长,例如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就把保险金给付请求权行使规定为四年,比一般民事案件延长了一倍的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