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已经办理结算,又申请通过鉴定方式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已经办理结算,形成结算文件,又申请通过鉴定方式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证据证明双方达成的结算文件无效、被依法撤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