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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日期:2016-10-12 点击:261次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规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既包括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也包括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不同的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农村房屋,即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 因限购限贷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日期:2016-10-12 点击:352次

    因限购限贷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处理《北京会议纪要》第二条、第三条:住房限购政策在性质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不宜认定为《合同法》第117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对于合同订立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

  • 实践中阴阳合同如何处理
    日期:2016-10-12 点击:270次

    实践中阴阳合同如何处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是“阴合同”,但对外进行公示并作为纳税、过户依据的却是双方并没有实际履行的“阳合同”。两个不同的合同,在房屋价款上相差较大,且存在逃避国家税收的严重情形,因此,在实际履行中容易产生纠纷。

  • 亲家对簿公堂争房产,顶名购房需谨慎
    日期:2016-10-10 点击:221次

    亲家对簿公堂争房产,顶名购房需谨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有效的具体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他人、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另外,法律规定了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

  • 房产的“隐形共有人”能否阻止《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
    日期:2016-10-09 点击:288次

    房产的“隐形共有人”能否阻止《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为要件的,记载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如果购买房屋的夫妻双方均希望对外公示自己的权利,应当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手房)》或《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时在购买人处共同签名,同时向开发商或中介公司业务员表示双方以共有方式登记权利人,作出的房屋产权证就是两本,记载内容为共同共有,以此达到公示自己权利的目的。

  • 合伙买房子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日期:2016-10-09 点击:275次

    合伙买房子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共有产权在进行产权登记时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共同共有,一种为按份共有。不同的登记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分割方式也不一样。简单地说,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大小的共有,分割时原则上是均分,同时考虑到出资等因素。按份共有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除非双方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割。

  • 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13个重要司法观点集成
    日期:2016-10-09 点击:204次

    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13个重要司法观点集成根椐《合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这一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房地产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可以考虑房地产公司应告知而未告知,致使购房人多支出的交易成本或者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部分

  • 法院:卖房者毁约加价,不行!必须卖还要赔偿20万
    日期:2016-10-09 点击:234次

    法院:卖房者毁约加价,不行!必须卖还要赔偿20万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者毁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被告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而被告在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单方提出加价要求,在原告拒绝其加价要求后,被告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故被告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中购房人最为关心的“18”个法律问题及解答
    日期:2016-10-09 点击:243次

    房屋买卖中购房人最为关心的“18”个法律问题及解答“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汇总
    日期:2016-10-08 点击:237次

    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汇总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维权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打砸售楼处只能徒劳无果,甚至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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