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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买房时验明学区房
    日期:2016-10-28 点击:262次

    买房时验明学区房实践中,许多人为了孩子上学而购买学区房,但合同中却没有明确约定房屋带有学位,或者虽有约定学位但无相应违约责任而引发纠纷。因此,以购买“学区房”为主要目的买房人,一定要提前向所在学校及教育部门核实好相关入学政策及购买房屋入学指标的使用情况,其次要将购买学区房这一特殊目的写入合同,并约定如因卖房人违约致使买房人购买“学区房”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等

  • 买房时看清多户房
    日期:2016-10-28 点击:391次

    买房时看清多户房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产生预期,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本案中的户籍问题是二手房交易中经常遇到的情况。户口迁移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本质上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并不受司法调整。但是,户口迁移的义务可以作为约定内容写入合同条款,并明确相应违约责任。

  • 巧签共有房
    日期:2016-10-28 点击:304次

    巧签共有房《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 防范抵债房
    日期:2016-10-28 点击:321次

    防范抵债房实践中,借房屋买卖幌子,隐瞒高利借贷之实,同时办理委托售房和房屋抵押公证,是变相的以房抵债,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后,房屋被低价转卖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一行为既纵容了高利贷非法活动,侵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抵押登记秩序,应当引起我们的警惕。

  • 慎选抵押房
    日期:2016-10-28 点击:281次

    慎选抵押房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有交易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如果要进行交易首先要解除抵押,此时购房者要明白,如果在解除抵押的过程中卖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解抵押,都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合同的履行。

  • 父亲能任意抵押未成年儿子名下的房产吗
    日期:2016-10-25 点击:380次

    父亲能任意抵押未成年儿子名下的房产吗若为未成年人出国教育、生活所需而要处分未成年人房产的,需要提供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与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留学合同、移民资料等材料证明未成年人有计划或正在国外就学、移民。

  • 关于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处理
    日期:2016-10-25 点击:245次

    关于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处理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交付条件仍同意接收房屋后,以又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完善房屋交付条件,并主张因房屋交付条件不具备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

  • 房产证除名方法哪种更划算
    日期:2016-10-25 点击:242次

    房产证除名方法哪种更划算1、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产赠与协议书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日期:2016-10-25 点击:279次

    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于没有取得房产证,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的归属,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格式条款的认定与解释
    日期:2016-10-21 点击:265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格式条款的认定与解释第十七条及补充条款中关于退房或单方解除合同的补充中“买受人行使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时,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有权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出卖人,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的约定属合同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属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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