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购买已经出租的房屋要注意哪些事项一方面,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应当如实告知,以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如果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已经被出租,可能面临无法入住的尴尬局面。
实践中有很多公证委托售房的,如何避免买到抵债房?买卖抵债房的合同一律会被撤销吗所谓的出售抵债房,实际上是指民间借贷关系的贷款人(出借人)以委托售房形式变相处理借款人房屋的情况。购房人如果购买此类房屋时知道代理人实际没有代理权或滥用代理权,或者与代理人恶意串通的,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而且,如果借款人即房屋所有权人认为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价格明显过低,显失公平的,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实践中,大量存在先卖房、再买房的交易形式,这种情况应注意哪些问题呢先卖房、再买房是大多数人改善居住条件或者解决子女上学等问题的必然选择。在采取此种方式购房时要注意几点:1、了解自身房屋情况,避免自己的房屋不符合上市条件而不能出售,无法取得下一个合同的购房款而造成迟延支付。2、了解房地产调控政策,避免已经出售房屋却因不符合调控政策而无法购入目标房屋
房屋产权证上如果写明是单独所有,购房人还需要查证是否为夫妻共有吗就目前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来讲,购房人还是有必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了解所购房屋的产权状况。就现有的登记制度来看,并未强制要求将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也就是说,大量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可能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购买抵押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二手房交易中,大多数房屋上都有未还清的银行贷款,也就必然存在抵押。如果排除此类房屋,购房人可选择的房源就太少了。我们所讲的慎选抵押房屋,是说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对所购房屋的抵押情况有清醒的认识,意识到抵押房屋交易过程中的特殊性。
买房时应对涨价房合同未履行并非买方单方违约所致,但实践中因房价上涨而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表现为以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违约加价,此时买房人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二是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买房时要了解拍卖房拍卖房往往涉及债务问题,房屋可能被多次抵押,购买这类房屋有可能面临债权人的追讨。此外,还要关注房屋的产权问题,有无实际居住人及户口有无迁出,还要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未缴清的水电费、物业费用等情况,这些都需要竞买人负担。
买房时慎选在租房实践中不少二手房在出售时是处于出租状态的,虽然本案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的出售行为并未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是为了避免以后交房发生纠纷,买房人在购房时还是要认真核查租赁合同期限、主体等信息,要求租户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等材料。
买房时警惕代理房实践中,由于房屋产权人行动不便、身处国外、工作繁忙等原因,经常出现委托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的现象。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买房时慎选央产房从买方角度来看,在签订合同前要事先了解该房屋的来源、性质及是否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从卖方角度来看,亦应当在房屋出售前完善相关上市手续,从而保证双方签订的合同能够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