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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开发商迟延协助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日期:2016-03-09 点击:213次

    开发商迟延协助办理房产证怎么办(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关于房地产权证书加载密码问题
    日期:2016-03-07 点击:300次

    关于房地产权证书加载密码问题可加载密码的对象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且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的房地产权证。本市房地产权证有新版和旧版之分,其中旧版房地产权证(包括房产总登记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无需换领成新版房地产权证即可加载密码。

  • 因欺诈导致买房协议无效,除退还房款外能否要求其它赔偿
    日期:2016-03-07 点击:252次

    因欺诈导致买房协议无效,除退还房款外能否要求其它赔偿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 房屋买卖之前的赔款,归谁
    日期:2016-03-07 点击:298次

    房屋买卖之前的赔款,归谁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因产权证的问题而赔偿,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你不是该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所以你无权要求这部分赔偿。如果业主因产问题出现违约,你可以要求业主赔偿。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购买期房这种互负债务的情况,有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日期:2016-03-07 点击:282次

    购买期房这种互负债务的情况,有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开发商未按合同按时交房的违约责任是要消费者交清房款后才能认定,否则开发商会以同期履行进行抗辩,但有证据证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消费者可以依据不安抗辩权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交付余款和交房是同时履行。对方没有按时交房,你可以不履行交余款的义务。但对方如已将房屋交给你,同时你也认可并接房,你应当将余款交付给对方,但你可以将对方违约金部分款项扣除。

  • 怎样证明房屋买卖关系
    日期:2016-03-07 点击:364次

    怎样证明房屋买卖关系可以向房管部门查询,该房权的前手权利人是谁以及与此相关的情况就行了吧。本案主张权利的关键还在于房屋买卖时房屋所有权人不知情的事实能得以证明。另外,如果售房价明显低于房屋价值,您可以主张撤销这一买卖关系。但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实施。

  • 买主低价购买房屋,可以善意取得吗
    日期:2016-03-07 点击:350次

    买主低价购买房屋,可以善意取得吗买主是以低价取得的,不属于善意取得,可以主张撤销买主的这个买卖房屋的行为。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 借名买房、如何降低法律风险
    日期:2016-03-07 点击:228次

    借名买房、如何降低法律风险借名购房使得房产登记的权利人并非真正的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为避免给交易相对人带来不可预见的损害,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物权的所属应当进行公示。动产以其占有为公示,不动产的公示方式即是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买到“查封房”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日期:2016-03-06 点击:246次

    买到“查封房”购房者该如何维权购房者在未取得产权之前对开发商仅享有普通债权,而房产一旦被抵押,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以物权优于债权进行抗辩,并主张其权利应优先获得赔偿。本案中,李某购房时房屋已被抵押,但李某对该房屋享有的更多的是生存权等权益,而银行等的权利更多为经营之属性,二者发生冲突的,则应保护弱势购房者的利益,最高法去年亦确认了购房者基本债权应优先受偿的指导意见。

  • 遇到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办
    日期:2016-03-06 点击:223次

    遇到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办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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