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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意见汇总 (2010年—2015年)
    日期:2016-11-06 点击:249次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意见汇总 (2010年—2015年)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除审查当事人违约的事实外,还应该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我国《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如果当事人申请继续履行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 擅自出卖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有房屋合同有效,但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
    日期:2016-11-06 点击:304次

    擅自出卖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有房屋合同有效,但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出卖人出卖登记在其名下的共有房屋不符合《物权法》第97条规定的条件或共有人约定的条件,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请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卖该共有房屋并拒绝协助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法院应驳回买受人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 张泽胜与建发房地产集团长沙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6-11-05 点击:325次

    张泽胜与建发房地产集团长沙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关于被告建发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是否适用一倍赔偿金规定。原、被告双方于2××1年12月26日签订的《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依法成立并生效,原、被告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原、被告双方约定被告将“西山汇景苑”第16幢N单元店面06号房屋以商业门面形式出售给原告

  • 别墅卖方与房产中介合意偷逃税费遭重罚 法院认定中介公司承担较大责任
    日期:2016-11-03 点击:339次

    别墅卖方与房产中介合意偷逃税费遭重罚 法院认定中介公司承担较大责任几年前,经宇轩房地产公司居间,赵丰将其位于浦东新区的一处别墅以2300万元的价格出售,同时与宇轩公司签订佣金确认书,约定本次成交出售方所有税费包含佣金不超过100万元。之后,赵丰与宇轩公司工作人员杨番会面,合意做低房价。

  • 买房登记在孩子名下 办理公积金贷款受阻
    日期:2016-11-01 点击:282次

    买房登记在孩子名下 办理公积金贷款受阻买房不能贷款。如果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购买方是未成年人一人,则该房屋买卖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可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父母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等

  •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享有何种权利
    日期:2016-10-31 点击:770次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享有何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享有何种权利
    日期:2016-10-31 点击:964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享有何种权利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所谓更正登记,即不动产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发现不动产登记簿登记错误或疏漏而进行改正补充的登记。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不动产物权的公示主要是通过不动产登记簿体现出来的。

  •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日期:2016-10-31 点击:1065次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如何处理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经开发商准许,买房人是否能将临街住宅楼一层自行改造成商铺
    日期:2016-10-31 点击:434次

    经开发商准许,买房人是否能将临街住宅楼一层自行改造成商铺临街住宅楼改造成商铺俗称“住改商”,该行为涉及到《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住改商”行为受到很多条件限制,买房人仅经过开发商准许便自行“住改商”是不行的。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 在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买受人逾期收房的,逾期收房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供暖费等应由谁承担
    日期:2016-10-31 点击:449次

    在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买受人逾期收房的,逾期收房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供暖费等应由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可推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应当视为标的物已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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