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业主缴交前期物业费用的起始时间不能认定为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开发商并非该物业合同的相对方,对开发商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业主提交其向物业公司支付前期物业费用的收费凭证并不能证实物业费的起算时间就是涉案房屋的交付时间。对于商品房.交付前的物业管理费是否应由业主承担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业主可在签订相关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支付前期物业管理费用之前作出充分的了解,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如实告知房屋结构亦属违约行为,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肴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的商品房专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和出售的房屋。房屋的存在状态一般为现房和期房(期房也称待建房屋、楼花)。
购买商品房的小区配套设施被拆除应如何计赔鉴于涉案商品房实际上能满足居住需要,符合正常使用的要求,游泳池、篮球场等配套设施虽然可以改善住户的生活条件,但是对于该房屋的功能和使用的舒适程度并无直接影响,缺少上述设施对房屋价值变化影响有限。因此,综合考虑上述情节,酌情确定物业公司应按总房屋价款的2%向陈某良支付赔偿款。
存在不合理设计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主张解除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然未在合同中对房屋设计应符合生活习惯进行明确约定,但根据我国法律对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相关规定,出卖人交付的应是符合约定或者该类物通常应具有的价值或者效用的物,房屋设计满足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和心理需求是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题中应有之义。换句话说,在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地产公司负有向消费者交付满足设计规范的房屋的合同义务。
胡某与某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轻微质量瑕疵不能成为拒绝接收房屋的理由)房屋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买受人,所交付的房屋虽有质量瑕疵,但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合格,质量瑕疵也不影响房屋的基本使用功能,也不是合同约定的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瑕疵情况,这样的质量瑕疵,不影响开发商交房义务的履行,买受人不得拒收房屋并追究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江苏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房屋交付违约责任的认定)《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经验收合格”应当包括工程质量、规划、消防等在内的验收合格,且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合同欺诈并不代表合同必然无效——杨某诉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案本案中,房地产公司主张杨某及其父亲杨某清以代房地产公司融资为借口,骗取房地产公司签订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承诺书》,以极低的价格取得涉案房屋。从本案证据来看,房地产公司与杨某所约定的涉案房屋交易价格为35万元,是远低于茂名地区商品房交易市场的正常价格的。
开发商未履行通知买受人接受商品房义务致使逾期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对开发商负有通知买受人接受商品房义务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导向和借鉴作用。即使商品房在交付期限届满前符合交付条件的,开发商仍然负有通知义务,未履行该通知义务致使迟延交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陈某与某置业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开发商以购房者事先支付诚意金、定金等名目可享受购房优惠的销售模式普遍存在。部分购房者向开发商或其关联公司支付非合同价款或性质不明的款项,发生争议后款项性质成为争议的核心。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细节抽丝剥茧的审查,对涉案款项的真实目的进行分析,最终认定涉案款项的性质,保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合同因开发商原因解除,购房者对剩余贷款本息不承担清偿责任本案涉及三方主体、法律关系多重交织,鉴于购房者对合同解除并无过错,为均衡各方利益,减轻当事人诉累,本案径直突破合同相对性,判决开发商直接向贷款银行偿还剩余贷款本息,购房者不负有返还剩余贷款本息的责任。该案对处理购房者、贷款银行以及开发商之间因按揭贷款买房产生的纠纷,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