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周某与某房地产公司预售合同纠纷案(广告内容构成要约的认定)房地产转让人将广告内容订入合同或将广告、说明书、示意图等作为合同附件的,应当就该部分条款承担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条款中“楼书说明”内容不详,且合同也没有相应附件,故违约责任缺乏事实依据。周某提供某房地产公司印制的彩色印刷品具有广告性质,该公司对楼盘的整体效果在文字上做一定的修饰和夸张并无不当。由于该广告宣传品所称效果和交房标准没有作为双方约定内容订入合同,周某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按此标准交付房屋和赔偿违约金缺乏依据,据此驳回原告诉请。
仲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购房意向书的性质认定)购房意向书从性质上应为有效的预约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依诚信原则履行进一步的谈判、磋商等义务。违反购房协议书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守约方因依赖利益落空产生的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
原告田某与被告某银公司、第三人某市场开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售后包租合同效力的认定)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该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且非法律和行政法规,因此不影响售后包租行为的效力。
按揭贷款延迟偿还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的认定在被告交付首付房款并办理按揭贷款、原告按约交房后,被告有义务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以便及时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解除原告的担保,被告未能履行该义务,并致使原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原告有权依约解除合同。
某公司与李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问题)任何一方在合同解除条件成就,均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在接受买受人的继续履行合同之后,应视为对合同解除权的放弃,不得再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开发商逾期履行办理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应当承担迟延办证的违约责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行为是行政管理行为,作为开发商在该行政管理行为中所需履行的协助义务是将办理权属证书所需资料、费用以及买受人代为缴纳的税、费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办证机关,协助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以及代为领取权属证书或权属证书颁发后及时通知买受人领取。法院应审查未取得权属证书是由于出卖人协助办证迟延还是交付权利凭证迟延的原因所致,合理确定出卖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合同名称与实际不一致的性质认定和合同解除的效力该通知中房地产公司表示,根据双方约定,罩某群应当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第一期、第二期首付款,由于其没有按约付款,巳构成违约。由此可见,这笔款项实为隼某群尚欠的房屋首付款,即借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附件或者补充协议。
刘某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本案中拆除的是违法建筑,并没有拆除小院围栏位置,也没有恢复成公共绿地,业主仍可正常使用院落,但不能搭建有顶的构筑物,因此没有构成对业主权利的侵犯,某地产公司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是一旦完全拆除围栏恢复成公共绿地,则某地产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毕竟当初存在附赠事实并交付小院使用多年。
在具有限购政策区域购房,合同双方均负有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核查信息的义务因为普通购房人在买房时虽然查询了解了相关限购政策,但是由于不具备专业性知识,在政策具体的理解与执行阶段可能还是存在疑虑。而开发商作为房屋开发销售专业机构,相对于普通消费者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其应当对购房人是否具备资格负有更为严格的核查义务。
限价背景下虚假意思表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效力认定及法律后果本案开发商将房屋价款分为两部分,与购房者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交易,一份是针对购房者所欲购买的公馆房屋合同,另一份则是针对房屋差价款的别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