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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烂尾楼的风险不应全由购房者承担!
    日期:2023-08-01 点击:81次

    烂尾楼的风险不应全由购房者承担!本案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双重法律关系,因开发商违约不能交房导致各方合同解除,但却实际占有使用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及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依据合同约定既享有抵押权,又同时享有对开发商、购房者的债权;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却既支付了首付款,又需偿还按揭贷款。若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则在购房者对合同解除无过错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对剩余贷款承担还款责任,明显不合理地加重了其负担,各方权利义务失衡,有违公平原则。

  • 工抵房买受人能否作为商品房消费者排除强制执行?
    日期:2023-07-30 点击:119次

    工抵房买受人能否作为商品房消费者排除强制执行?工抵房,指房地产开发商用于抵付工程款的房屋。通常情况下,这类房屋还是会销售给一般购房者。当房屋未过户至购房者名下,且因抵押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强制执行时,购房者往往会依据《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或第二十九条提出执行异议,此时双方是以物抵债还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如何认定商品房消费者身份?抵付工程款能否视为支付房款?本文将以裁判为线索进行解答。

  • 新建商品房买受人交纳物业费的条件
    日期:2023-07-30 点击:70次

    新建商品房买受人交纳物业费的条件商品房所有权没有转移登记在买受人名下,也没有交付的,房屋买受人不承担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

  • 以集体所有土地为标的签订的用于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合同无效
    日期:2023-07-28 点击:25次

    以集体所有土地为标的签订的用于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合同无效集体所有土地不能用于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当事人约定以集体所有土地为标的签订的此类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其约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 遭遇逾期交房 开发商是否要担违约责任?
    日期:2023-07-25 点击:58次

    遭遇逾期交房 开发商是否要担违约责任?案涉商品房所在项目2018年12月27日经五方验收合格,即案涉商品房截至当日才符合交付条件,而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按约定原本在2016年底交付的房子,2018年底才通过验收,房开公司已构成逾期交房,应当依约向买受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 肖某某、赵某某诉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日期:2023-07-23 点击:73次

    肖某某、赵某某诉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该照片包含有中合公司对外宣传的“中合华府”小区建成后的效果图,既有平视图,也有俯瞰图,肖某某、赵某某向中合公司购买的涉案房屋也包含在该效果图中,该效果图照片来源于户外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并肖某某、赵某某今天当庭申请了证人作证,该证言印证了销售广告照片和宣传资料的真实性,故依法应当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 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是否具有人民法院的司法查封效力
    日期:2023-07-22 点击:33次

    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是否具有人民法院的司法查封效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的网签备案并非物权预告登记,而是行政强制性行为,实际上是商品房买卖的公示而非抵押担保的公示,并不具有物权预告登记的公示效力,当事人抗辩网签备案即为物权预告登记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应按LPR加计30%~50%违约金
    日期:2023-07-22 点击:30次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应按LPR加计30%~50%违约金,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即“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来确定出卖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条规定,逾期贷款罚息利率由原来的按日2.1‱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而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借款合同,其也不会约定贷款利率,故以此确定违约金存在一定的障碍。

  • 房屋初始登记及开发商交付房屋后的法定义务
    日期:2023-07-22 点击:115次

    房屋初始登记及开发商交付房屋后的法定义务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数额不好估计,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购房人虽已全额支付购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请求法院确认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不应得到支持
    日期:2023-07-20 点击:109次

    购房人虽已全额支付购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请求法院确认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不应得到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因案涉房屋并未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当事人虽已全额缴纳购房款,但其仅享有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公司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请求权,尚不享有该房屋所有权,故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当事人确认对案涉房产享有所有权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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