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对商品房面积、价款等约定不明的合同,违约后果应由谁承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一般均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就上述条款没有明确规定,则应当认定为是预约合同,反之则是本约合同。
因购房者原因未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开发商的阶段性保证责任能否免除
收房后,业主发现8米外建起了垃圾房,要求开发商拆除,法院判了
销售人员承诺未兑现,房产开发公司是否担责?被告张某作为置业公司的销售人员,其系以置业公司名义与王某洽谈房屋买卖事宜,且承诺赠送王某花园及架空层的事实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系经过置业公司统一培训,承诺事项并未超出其职权范围,故张某的赠送行为应认定为职务行为。
新房验房时发现窗户比邻居的偏小,能要求赔偿吗?开发商在出售房产时有义务将房屋真实情况告知业主,尤其应明确不利因素,做到表述清晰、可预期,否则,可能因未尽到提示义务产生相应的违约或赔偿责任。买房对于很多人而言系大额消费,业主同样应对合同谨慎、注意,尤其注意开发商对于不利因素的描述。
购房者是否能就烂尾楼诉请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归还贷款本案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双重法律关系,因开发商违约不能交房导致各方合同解除,但却实际占有使用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及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依据合同约定既享有抵押权,又同时享有对开发商、购房者的债权;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却既支付了首付款,又需偿还按揭贷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阶段性担保责任的承担与免除关于某房产公司是否对涉案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问题。该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自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某银行与某房产公司订立该阶段性担保条款的目的系为保障某银行债权的实现,现某银行就涉案房屋的抵押权已自预告登记之日设立,某房产公司免除其保证责任的条件已随抵押权的设立而成就。
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本息,法院是否仍需审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能办理预售许可证而未办理,并以此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商品房买卖领域中预约合同的认定及处理预约合同旨在将来一定期限内缔结本约合同,故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认定认购书是否为预约合同,关键在于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认购书时,其目的是为了将来缔结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将认购书就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