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项目名称。(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5)风险责任的承担。(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7)验收标准和方法。(8)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9)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10)解决争议的方法。(1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此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都可依当事人的约定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