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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 >> 房屋租赁

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应予支持

日期:2024-03-28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熊某琴与王某明、唐某豹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应予支持

入库编号:2024-16-2-111-004

裁判规则: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用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是,因出租人原因导致对承租人经营造成一定影响的,可酌情减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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