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责任承担之认定——某地基公司与潘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01
基本案情
潘某从案外人处揽得工程后,以某建设公司名义将工程分包给某地基公司,现某地基公司诉请某建设公司与潘某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潘某反诉请求某地基公司赔偿修复费用、借支利息以及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后续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等。
02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经鉴定,某地基公司存在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的不规范操作。遂依法判决某地基公司应对因其施工不规范导致的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03
典型意义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发包人应聘请有资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则应严格把关工程质量,向发包人交付质量合格的工程,否则需承担工程质量不达标导致的损失。本案引导建筑企业诚信合规经营,严格施工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严守施工安全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