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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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案例专栏简介物业管理案例
物业公司设置“道闸”“禁行”影响通行怎么办
业主认为业主大会决议不能反映多数居民意见,可以要求撤销吗
物业公司撤离时怠于返还资料及公共收益,小区业主如何维权
物业公司终止服务时未适当履行移交相关账目材料的义务,业主能否向其主张公开履职期间相关材料
小区中树枝或果实掉落砸伤车辆,谁来承担责任
可否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业主大会是小区公共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业委会是业主大会决策的具体执行机构,其在业主大会授权范围内行事。住宅小区内公共停车位的规划及具体使用规则的设定属于小区公共事务的范畴,应属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如果小区现有停车位数量不足,为使业主有序使用已有车位,可通过业主大会决议的方式形成具体使用规范。
业委会作出的决议存在程序瑕疵的,效力如何
业委会筹集维修资金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本案所涉维修资金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通常情况下,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房屋建成首次出售时,由相应购房人根据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缴纳,存放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
业主请保安帮忙指挥停车,车剐了,谁赔
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管理服务体制,与传统房产管理相比,最基本特点是业主自治自律。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由全体业主组成,而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管理职责。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时,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