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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二手房买卖律师陪购专栏: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律师陪购,二手房合同纠纷律师,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过户纠纷律师,二手房转让纠纷律师为您解析,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二手房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诉讼代理、仲裁服务等。

  • 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调整的举证责任分配及损失认定
    日期:2020-01-13 点击:258次

    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调整的举证责任分配及损失认定开发商逾期交房后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予以降低的,应当由其承担举证责任。开发商主张按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作为认定损失依据的,应当予以支持。

  • 正在还贷中的房子可以卖掉吗
    日期:2020-01-13 点击:179次

    正在还贷中的房子可以卖掉吗转按揭的意思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是按揭中的房屋最为简单直接的一种交易方式。

  • 二手房买受人能否排除原房主的普通债权人对该房屋的执行
    日期:2019-12-31 点击:177次

    二手房买受人能否排除原房主的普通债权人对该房屋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是执行程序中对案外人的异议进行形式审查的判断标准,并非是对案外人权利的最终确认,案外人实体民事权利的内容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

  • 房屋买卖合同未征得全部产权人的签字,应如何认定合同效力与责任承担
    日期:2019-12-25 点击:323次

    房屋买卖合同未征得全部产权人的签字,应如何认定合同效力与责任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种情况下买卖合同并不会因卖方没有取得所有权而当然无效,因卖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二手房买卖纠纷若干问题裁判规则汇总
    日期:2019-12-16 点击:97次

    二手房买卖纠纷若干问题裁判规则汇总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 房屋买卖其中任何一方不恪守诚信、不尊重法律,将为其付出代价
    日期:2019-11-29 点击:136次

    房屋买卖其中任何一方不恪守诚信、不尊重法律,将为其付出代价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也不管是做其它什么交易,都必须恪守诚信,尊重法律。尤其是在交易过程中,要把好每一个环节的合法性,并最大限度通过法律来保障自身利益,特别是合同约定,一定要规范细致、合理合法。

  • 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但并未免除购房者的还款义务
    日期:2019-11-29 点击:201次

    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但并未免除购房者的还款义务购房者采取按揭贷款方式购房,若《商品房预售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均被解除的,法院依法判决由商品房出卖人将其收到的购房贷款本息返还给银行,从法律关系上来说是商品房出卖人受购房者的委托向银行归还贷款本息,其所还款项就是购房者的还款,还款义务人仍然应当是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购房者的还款义务并非因此而免除。

  • 购买二手房需要审查的五个事项有哪些
    日期:2019-11-26 点击:105次

    购买二手房需要审查的五个事项有哪些看产权证上业主姓名与售房者身份证是否一致,有无其他共有人。防止无权的人或者是部分产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如果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有的,或继承人共有的房屋,那么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共同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不能到场的,应由其出具公证委托书。因为依照法律规定,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转让共有财产所签定的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 卖家毁约不卖房了我该怎么办
    日期:2019-11-26 点击:98次

    卖家毁约不卖房了我该怎么办除了一些特别的事由,比如买家未付清尾款等原因,卖家都必须遵照合同约定及时移交房屋给买家,若卖家逾期腾房,那么买家可以据合同约定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或者向卖家主张因为逾期交房增加的租房费用赔偿。

  • 未办房产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还有效
    日期:2019-11-26 点击:100次

    未办房产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还有效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买卖房屋双方应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该条例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不动产的监督和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房屋买卖协议即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责令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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