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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买二手房必知的7个法律要点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其增设了一个居住权制度,即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自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居住权一般是无偿设立的,且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鉴于上述居住权的种种限制,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当同时调查该二手房是否设立了居住权。如果设立了居住权,建议购房者在确认该二手房房屋居住权注销后再行购买。
当二手房买卖遇到违法建筑怎么办违建、抵押、查封等属于合同履行中的客观障碍,履行上的障碍不等于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邹某与龚某并未约定如果房屋附有违法建筑无法过户,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故本案不符合合意解除条件。龚某已拆除了相关违法建筑,买卖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故本案亦不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关法定解除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后,买二手房必知的10大知识点拥有居住权的人没有房屋所有权,但可长时间甚至终生居住,受到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自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死亡时才消灭,而不会因房屋转让而消灭。因此,买二手房必须查询该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否则,就可能产生房子归你,居住权归别人。
司法实践中,卖方逾期迁出户口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只要被告提出违约金过高,人民法院就将违约造成的损失举证责任转移给买方,然而,买方很难证明卖方延迟迁出户口所造成的损失到底是多少。最终,人民法院往往会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房屋交易过程中,交易房屋存在非正常死亡的情况,是否属于出卖方应当披露的信息,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通常情况下,交易房屋若存在非正常死亡情况,势必会影响房屋价值及购房人的购买意愿。因此,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及对传统风俗的尊重,出卖方负有将非正常死亡事件向购房人如实披露、告知的义务。
民法典实施后在房产买卖中,法院不能判决违约方过户登记的10种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在原则之外,即使违约方违约,守约方也不能诉请法院判决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户义务。
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房产中介未及时履行告知卖房人需配偶同意才能出售夫妻共同房产的义务,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的,居间服务存在瑕疵,但并非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主要原因,房产中介应对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明知购房人无购房资格仍撮合交易,房地产经纪公司被判赔偿法官介绍,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情况来看,确有不少房地产经纪公司明知买房人无北京市购房资格仍撮合买卖双方缔约,最终因履行不能引发纠纷,或者明知买房人无北京市购房资格,仍通过协助其办理相关事项以满足购房资格要求,最终出卖方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上述纠纷的出现以及案件数量的激增,严重增加了司法成本,还激化了社会矛盾。
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出卖人修复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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