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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的“跳单
    日期:2017-12-06 点击:332次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和反跳单"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反跳单"条款有效。“反跳单"条款属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

  • 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日期:2017-12-05 点击:386次

    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而且出卖人如果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也就是说,售楼广告在一定条件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楼房环境与售楼广告不符,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业主所遭受的损失。

  • 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面附加的补充协议的效力
    日期:2017-12-05 点击:1250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面附加的补充协议的效力在实际交易中,开发商又不提供协商修改的机会,而在这个不允许协商修改的补充协议中,大量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如果消费者签署合同,会被认为是自愿接受。这种做法不仅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而且其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陷阱。

  • 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被判赔偿
    日期:2017-12-05 点击:287次

    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被判赔偿对于现房,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人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 “现房"。因此,购买现房一定要查看两证,即“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尤其是在空置现房中,不少是因积压、手续不全、历史遗留、拆迁周转等原因造成的闲置,在购买时要查验开发商是否有卖房所需的证件,是否真实有效,这样能有效避免损失。

  • 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审理中如何正确对待当事人的合同约定
    日期:2017-12-05 点击:321次

    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审理中如何正确对待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人民法院审理相关纠纷时,应当首先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进行审查,只有就相关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才能够在法律框架下寻求解决问题方案。这是因为,契约责任的基础是建立在当事人自由约定的基础之上的,契约效力与产生效力的契约责任均来源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而不是法律的强行规定。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抵押担保与保证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
    日期:2017-12-04 点击:250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抵押担保与保证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贷款银行按照借款人借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提取担保保证金,并划人在该银行开立的“担保保证金专户"内。一旦借款人发生违约情形,贷款人首先有权从该专户中直接扣收保证金,以此作为借款人违约拖欠贷款本息、罚息等的担保。如果保证金不够的,开发商必须继续提供担保。

  • 购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
    日期:2017-12-04 点击:224次

    购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购买房屋的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属于关联关系而且由于借款的目的就是购买房屋,按揭银行在签订借款合同和发放贷款时对此明知开发商和按揭银行之间也存在一对一的销售和融资合作关系因此,买卖合同成为借款合同的存在前提购买房屋成为借款合同的直接目的当买卖合同因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不能履行时借款合同也因合同目的落空而随之无效或被撤销、解除。

  • 如何界定房屋质量问题解除合同的条件
    日期:2017-12-03 点击:320次

    如何界定房屋质量问题解除合同的条件依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买卖双方首先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过补充协议,对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的情形作出具体约定,一方面可以明确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的质量责任,另一方面有利于日后出现质量纠纷时有据可依,避免因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不统一而导致同案不同判。

  • 业主对所购特殊商品房享有特别知情权
    日期:2017-12-03 点击:318次

    业主对所购特殊商品房享有特别知情权开发商在业主购房时,对安装在住宅楼负一楼的高压配电设备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购房者知情权。知情权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先合同义务范畴。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业主面对社会效益最大化须有容忍义务
    日期:2017-12-03 点击:314次

    业主面对社会效益最大化须有容忍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有效合同标准。判断一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主要依据上述《民法通则》、《合同法》所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便确认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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