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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
    日期:2023-06-20 点击:84次

    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纠纷案件的处理,应以被安置人利益的整体平衡以及减少当事人诉累为原则,故审理时应在查明被安置人的基础上,对全部的征收补偿利益进行分割。即使部分被安置人未提出独立的诉讼主张,但因征收补偿利益分割属于共有物分割范畴,判断是否支持原告一方诉讼主张或计算支持的份额,也应建立在对整体征收补偿利益分割基础之上。至于是否应在判决主文中明确各自份额,应在释明的基础上,根据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进行判决。如某一方被安置人主张内部不要求区分份额,可在判决中载明,并将该方被安置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裁判。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0问
    日期:2023-06-20 点击:71次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0问在工程款尚未结算的情况下,往往难以确定工程款应支付的确切时间,承包人难以知晓权利被侵犯的确切时间,故一般不计算诉讼时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一方知道或应当对方拒绝结算的,从其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计算。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规则
    日期:2023-06-20 点击:83次

    部分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请求,如何把握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对合理调整双方利益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专门整理了包括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在内的各人民法院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规则,以帮助大家正确理解相关司法解释及其规定,更加准确地处理好此类纠纷。

  • 承包人能否以物抵债的方式主张优先受偿权?
    日期:2023-06-15 点击:102次

    承包人能否以物抵债的方式主张优先受偿权?当事人协议折价或者申请拍卖是实现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定方式,发包人与承包人以协议形式约定以承建的房屋冲抵工程款的内容,实质是通过协商折价抵偿实现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符合法定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方式。

  • 被告主体不适格抗辩的认定与处理
    日期:2023-06-14 点击:251次

    被告主体不适格抗辩的认定与处理投标过程中,安阳建设集团提交的材料均盖有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章。明珠花园公司与安阳建设集团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在政府部门备案,安阳建设集团进行施工。

  • 执行异议之诉中合法有效书面买卖合同的认定
    日期:2023-06-14 点击:90次

    执行异议之诉中合法有效书面买卖合同的认定案外人为保障借款的安全与被执行人签订名义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该合同并非以取得不动产所有权为目的,则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的实质要件,案外人不能据此排除人民法院的执行。

  • 商业承租人在政府房屋征收中的地位分析
    日期:2023-06-14 点击:73次

    商业承租人在政府房屋征收中的地位分析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中对政府动迁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且对动迁补偿进行了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征收决定的生效日期是否就是征收决定的作出之日,承租人的搬迁义务与按照合同获得补偿义务的先后顺序问题都与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及补偿直接有关。

  • 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无权对涉及租赁合同的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日期:2023-06-13 点击:135次

    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无权对涉及租赁合同的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出租人、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合同,承租人将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第三人后,原承租人已不是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再享有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人民法院对涉及租赁合同所做的判决即便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原承租人亦无权对该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该判决如果确有错误,承租人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

  • 房屋被拆迁后,设立的居住权还存在吗?
    日期:2023-06-13 点击:56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 违反行政规章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违反行政规章签订租赁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该租赁
    日期:2023-06-10 点击:85次

    违反行政规章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违反行政规章签订租赁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该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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