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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区分要看承包范围是否包含机械租赁、材料采购和现场管理等事项
    日期:2023-07-18 点击:204次

    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区分要看承包范围是否包含机械租赁、材料采购和现场管理等事项

  • 实际施工人应得工程价款的间接费中不应扣除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
    日期:2023-07-18 点击:120次

    实际施工人应得工程价款的间接费中不应扣除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华昆咨询价鉴(2019)2号鉴定意见书载明,间接费868,820元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因企业管理费与实际施工人的资质无关,且潘某进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具体的工程管理,故管理费不应从潘某进应得工程价款中扣除。而规费作为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以及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等费用,因案涉工程由潘某进组织的工人施工,所涉及的五险一金等应由潘某进承担,故规费不应从潘某进应得工程价款中扣除。

  • 实际施工人无权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分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日期:2023-07-18 点击:53次

    实际施工人无权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分包人主张工程价款工程前期杨某平投入资金进行工程的招投标,投入资金作为工程保证金,后杨某平组织人员施工,购买材料,支付工人工资,实际收取案涉工程款。根据合同相对性的一般原则,杨某平在实际施工工程完工后有权向其转包或分包的相对人主张结算并支付相应工程款。鉴于杨某平与联合建工公司并未签订任何合同,联合建工公司不认可其与杨某平存在直接合同关系,也不认可存在挂靠情形,二审判决据此认定杨某平向联合建工公司主张工程款缺乏合同依据,并无不当。

  • 什么是实际施工人?什么是借用资质和违法分包?
    日期:2023-07-16 点击:51次

    什么是实际施工人?什么是借用资质和违法分包?实际施工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具体实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一般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方、挂靠承包方、不具有建筑资质的承包方,不包括履行辅助人,不包括专业分包队伍、劳务作业承包方。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8个新意见
    日期:2023-07-16 点击:122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8个新意见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实际施工人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 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自动续租20年,是否有效?
    日期:2023-07-15 点击:222次

    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自动续租20年,是否有效?租赁期间即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由此可见,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定期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间不得超过20年。对于实践中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对于“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的约定应认定无效。

  • 开发商停工,购房者是否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日期:2023-07-15 点击:85次

    开发商停工,购房者是否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对拆迁范围内具有居住与经营双重功能的房屋的性质认定及赔偿标准
    日期:2023-07-15 点击:93次

    对拆迁范围内具有居住与经营双重功能的房屋的性质认定及赔偿标准鉴于涉案房屋已被拆除,现在难以划分实际用于居住和经营的具体面积,对涉案房屋价值亦难以准确评估。法院参照当时的拆迁补偿标准,同时结合现在同地段类似住宅及经营用房市场价格,同时考虑该房屋的结构、成新、实际用途等具体情况,综合酌定赔偿数额。

  • 承包人能否就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损失主张优先受偿权?
    日期:2023-07-14 点击:70次

    承包人能否就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损失主张优先受偿权?不能。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此处的建设工程价款不应包含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损失。

  •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无期限限制?
    日期:2023-07-14 点击:164次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无期限限制?有。该期限为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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