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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乡产权房屋有可能变成大产权房吗
    日期:2012-03-08 点击:380次

    乡产权房屋有可能变成大产权房吗 有不少人认为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公民的财产权利全面被肯定,乡产权房也会被法律所认可,最终可以转化为合法的产权房。那乡产权房屋究竟能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房吗?从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乡产权房屋转化为产权房还缺乏法律依据。而从我国对土地的管理理念与土地管理的价值取向来分析,短期内我国还不会放开集体土地的流转。因此,乡产权房屋向产权房的转化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同时,即便今后乡产权房屋可以转化为产权房,从现有的土地制度来看,购房人还会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 北京房产律师网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建议
    日期:2012-03-08 点击:547次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建议 对于那些违法违规占用农地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项目要坚决地予以取缔。要加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审批力度,对以租代征等违规使用土地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但是对于那些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在政策上则要加以区分,要尽量利用经济手段、用科学发展的长远眼光来提出对策,解决问题。

  • 北京房产律师谈催生小产权房的主要原因
    日期:2012-03-08 点击:425次

    催生小产权房的主要原因 小产权房则是农民集体直接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此外,由村集体牵头开发,也省去了开发商;而建筑商就是当地农民。如此一来,小产权房的开发就又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另外工程设计建设的投入、配套开发建设费用(如学校)、应缴纳的税款、营销费用等房地产商的成本费用也都大大节省。因而其开发成本,相比真正的商品房成本能低过 1/3。这也是小产权房市场价格低廉的决定性因素。

  •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途径
    日期:2012-03-08 点击:450次

    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途径 农民在土地征收中,获得的补偿很少,这些微薄的补偿并不能对农民今后的生活提供有效的保障,并且政府对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兑现还需要一段时间。这也是近年来群体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所以对农民来说,提高补偿标准,拿到补偿费用,这才是最可靠的保障。

  • 北京小产权房律师网小产权房的概念、特征
    日期:2012-03-08 点击:404次

    小产权房的概念、特征 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的,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单独开发或联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权属证书没有政府房管部门盖章,仅有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

  • 北京小产权房律师谈“小产权房”交易流转纠纷的现行解决方式
    日期:2012-03-08 点击:748次

    北京小产权房律师谈“小产权房”交易流转纠纷的现行解决方式 北京市高院下发了《关于审理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研讨会会议纪要》。其中写道:“与会者同时认为,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例外的情况是:“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尚未给出解决此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与免租装修期
    日期:2012-03-08 点击:692次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与免租装修期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原承租人(第三人)——影响办理营业执照。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二)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税费
    日期:2012-03-08 点击:623次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二)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税费 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对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押金也应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还需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不能补足“押金”——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三)办理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日期:2012-03-08 点击:867次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三)办理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承租商铺目的是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是合法——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因此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事项(四)装修的处置与水、电、电话线等的注意事项
    日期:2012-03-08 点击:697次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事项(四)装修的处置与水、电、电话线等的注意事项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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