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什么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无效或者可撤销(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关于二手房买卖支付房款的法律风险 买卖合同往往是买方先支付定金、再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然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买方按揭贷款合同审批通过后办理房地产转让、银行放款给卖方、办理房屋交接,支付尾款。但是,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之前,买方已付的首付款是否安全与卖方息息相关,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由于卖方的原因引起的纠纷之一就是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房屋被司法查封,这时买受方可能血本无归,因为这种情况往往是卖方对外有巨额的债务,无法清偿
“3.25”房产新政下的存量房争议问题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二手房买卖5大案例分析+4类中介陷阱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负有如实报告的义务。根据该规定,居间人不得隐瞒有关的重要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否则,如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则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因此,中介公司对其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小产权房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05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房屋买卖的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2008年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议纪要》规定,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签订的房屋或者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无效,不支持城镇居民要求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的诉讼请求
二手房抵押贷款、怎么防范法律风险(1)选择贷款机构需“货比三家”。眼下几乎所有的贷款机构都能受理房产抵押贷款,但是不同机构的贷款要求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大家选择贷款机构时最好“货比三家”。(2)抵押房产符合贷款要求。虽然有了房产作抵押,贷款申请变得要容易一些,但是作为抵押的房产必须符合规定,即:房龄不超过二十年;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无产权纠纷;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能正常上市交易。
关于二手房买卖中户籍迁入迁出的司法处理“买方要求卖方实际履行约定,将户口迁出并将自己户口迁入的,法院可以告知该当事人,违约损害赔偿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但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法院也无权作出此类民事判决,故该请求判决继续履行的主张属于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继续履行的事项。当事人坚持迁移户口的主张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二手房抵押贷款有什么法律风险(1)选择贷款机构需“货比三家”。眼下几乎所有的贷款机构都能受理房产抵押贷款,但是不同机构的贷款要求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大家选择贷款机构时最好“货比三家”。(2)抵押房产符合贷款要求。虽然有了房产作抵押,贷款申请变得要容易一些,但是作为抵押的房产必须符合规定,即:房龄不超过二十年;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无产权纠纷;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能正常上市交易。
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有啥不同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征收拆迁五大热点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协商选定是确定评估机构的首选方式,只有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才可以通过多数决定等其他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