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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 >> 不动产物权

当事人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否设立

日期:2022-06-01 来源:- 作者:- 阅读:17次 [字体: ] 背景色:        

当事人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否设立

实务中,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出现当事人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能否以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抵押合同替代抵押登记。我们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只有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才产生抵押效力,不能以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抵押合同替代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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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否设立

实务中,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出现当事人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能否以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抵押合同替代抵押登记。我们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只有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才产生抵押效力,不能以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抵押合同替代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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