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建筑房产专题 >> 建筑工程

我和大哥能决定翻新哥仨共有房屋吗

日期:2016-01-1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73次 [字体: ] 背景色:        

我和大哥能决定翻新哥仨共有房屋吗?

问:我与我大哥、二哥共有一套祖传房屋,长辈给我们约定每人拥有的份额是1/3。现在房屋租金很高,为了多分些租金,我想对此房屋进行翻新修缮,改变室内格局后提高利用率。大哥对此表示赞同,而二哥坚决不同意。我和大哥能决定翻新哥仨共有房屋吗?

答: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根据《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本案中你们兄弟仨人对祖传房屋是按份共有不是共同共有。你和你大哥俩人同意修缮房屋,且你俩应有部分合计已占共有份额的2/3,所以可以翻新房屋。

作者:李成武 王跃军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