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建筑房产专题 >> 商品房律师

购房人交纳了定金后,开发商要提高房价,购房人可否要求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合同

日期:2013-01-10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452次 [字体: ] 背景色:        

问题:开发商与某购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人已向开发商交纳了定金。数月后,开发商要提高房价,也同意双倍返还定金,购房者要求按原购房合同履行。请问该案怎样处理?

解答:显然该购房合同是有效的,购房人履行了先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要提高房价,这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虽然其愿意在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况下解除合同,但显然,这一解除并非法定解除的条件,何况开发商具有履约能力,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原合同约定履行购房合同,本案并不存在解除或者中止购房合同的情形或者事由。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只有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新的价格,或者解除合同,仅仅因为市场价格波动就要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这并不符合维持合同相对稳定的基本原则。所以我们认为,只要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解除事由,购房合同就应当得到履行。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