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包人工程款支付不到位造成工程停工,工期顺延的,承包人可主张停工损失——天津博海缘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发包人工程款支付不到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并导致工程拖延,工期顺延,承包人可据此主张停工损失。
案号:(2016)最高法民终259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