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专栏简介北京房屋租赁律师
出租屋着火烧坏公共财物怎么赔偿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自家出租屋失火造成楼道内公共财物损失,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等相关方的赔偿责任应当如何认定?当物业服务企业先行对损害部位进行修复后,其垫付的费用是否应全额返还
中介“跑路”,房东可以向租客追索租金吗委托中介出租房屋,在当下已成为房屋租赁市场的常态。为了更加方便灵活,房屋中介常常先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取得房屋使用权后,再以中介名义与租客签订合同,从而赚取差价。而一旦中介“跑路”,另外两方的权利应当如何维护?针对承租人“跑路”,次承租人能否对抗出租人的问题,需要从转租行为以及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来考量。
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排他性条款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房屋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的把握某至公司未充分告知潜在承租信息。某至公司仅告知某锦宾馆其发送的租赁意向书不符合某至公司内部确定的续租条件,但未将是否存在其他洽商中的潜在承租方及与潜在承租方商议确定的租金、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租赁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告知某锦宾馆,并给予某锦宾馆合理期限考虑回复,致使某锦宾馆行使“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存在明显障碍。
承租人欠租,“扣留”场地留下的财物合法吗?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实现债权而设立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务未获清偿之前,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留置动产优先受偿。换而言之,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满足条件就能成立,成立条件包括:一是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房屋租赁到期后,一方仍占有使用房屋的,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房屋承租人能否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应予支持
间接代理制度中第三人的选择权及其行使条件被告石某作为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原告订立合同,收受租金,因委托人郑某的原因不履行义务,石某向原告披露委托人郑某后,原告可选择受托人石某或者委托人郑某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在合同履行不能后,被告郑某以委托人的名义与原告张某达成返还租金及押金的协议。
转租房屋内空调自燃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害的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