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租赁律师
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但出租人主张的滞纳金计算标准明显过高的,承租人可否请求人民法院调整数额
因房东出售房屋,承租人自行搬离房屋后能否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以房屋未依法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合同效力如何?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查要点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履行期限长、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等特点。基于特殊的价值考量,立法还规定了最长期限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等制度。本文旨在梳理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审查要点,尤其是一些有别于一般民事合同的特殊审查要点,为从事房地产审判实务的法官提供参考。
租客因房屋附属设施掉落致伤,房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租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人往往将住房附属设施一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而对设施疏于安全检查和维护。若交付的租赁房屋未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易导致安全问题,引起双方纠纷。
房东锁门催租,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租赁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往往是由于缺乏沟通和法律意识造成。为了预防和减少这类纠纷,首先我们要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负有依约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人负有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与责任。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应否予以解除的认定问题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的主给付义务是交付约定的租赁物,承租人的主给付义务是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守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确定合同应否解除。
张某仲与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唐某申请执行,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依法扣划张某仲23066.15元并冻结其股权和房产,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随后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在执行过程中,张某仲不服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判决,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
出租改变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特殊用途房屋应取得相应改建许可特殊用途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人装修的,可以参照承租人装修合同解除、无效时立法精神和处理原则,即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充分考虑出租人的资质、营业范围、行业情况,双方过错大小等情况,谨慎平衡当事人利益。
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之约定有效在民法典施行前,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当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时,对于超出部分的约定的效力,在民法典实施后,人民法院应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认定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事实并不影响转租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