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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专栏简介

北京房屋租赁律师

  •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的考量
    日期:2023-12-25 点击:53次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的考量在处理承租人租赁期限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案件中,是否应当赋予违约方以合同解除权,应结合市场规律,从全局性出发,对该问题进行全面分析。

  • 承租人能否以其对房屋的租赁权排除法院的保全执行行为
    日期:2023-12-19 点击:65次

    承租人能否以其对房屋的租赁权排除法院的保全执行行为高杰主张其对涉案房屋享有的使用权足以排除强制执行,应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其认为应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关于“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来排除对涉案房屋的执行。但房屋使用权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显然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一审法院对高杰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 承租人是否享有排除执行法院对房产采取查封、评估、拍卖的民事权益?
    日期:2023-12-13 点击:51次

    承租人是否享有排除执行法院对房产采取查封、评估、拍卖的民事权益?至于黄秀定与恒润互兴公司签订的《承租合同》是否因恶意串通无效问题,因本案已足以认定黄秀定不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故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承租合同》审理评判的必要。《承租合同》的效力及履行若有争议,黄秀定与恒润互兴公司应另行解决。

  • 认定预约合同法律效力——王某霞与刘某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3-12-13 点击:71次

    认定预约合同法律效力——王某霞与刘某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民法典》吸收了之前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有关预约规定,从立法层面上认可预约合同是一种独立合同,并扩大其适用范围,不再限于买卖合同。本案在综合考察双方具体沟通情况基础上,根据《民法典》有关预约合同规定,认定本案合同仍处于预约阶段,并据此确定责任承担,妥善化解房屋租赁矛盾纠纷,有效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 某市投资有限公司诉汪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日期:2023-12-09 点击:45次

    某市投资有限公司诉汪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为房屋租赁系列案件,涉及数十户承租商户的合法权利,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群体上访等不良后果。本案中,涉及承租人未按时缴纳租金的问题,也涉及出租人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主张权利的问题,该案的判决既保护了出租人的权利,也依法保护了承租的的合法权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某商品家具城与某商贸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3-12-08 点击:49次

    某商品家具城与某商贸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承租人单方行使解除权应当具有法定事由或是符合约定情形,否则于其单方行为作出之时并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搬离租赁房屋,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并自愿承担违约损失的,出租人如果已能够实际控制租赁房屋,即使其不同意解除合同,鉴于该合同义务性质不适宜强制履行,租赁合同的目的已无法实现,法院可以出租人能够实际控制租赁房屋的日期作为判断合同事实解除以及衡量双方责任与过错的时间节点。

  • 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研究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3-12-07 点击:46次

    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研究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招投标程序中,中标通知书送达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书面合同的义务,相对方请求确认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柴某与某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3-12-07 点击:120次

    柴某与某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承租人已经通过多种途径向出租人作出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出租人一直拒绝接收房屋,造成涉案房屋的长期空置,不得向承租人主张全部空置期内的租金。

  • 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日期:2023-12-07 点击:46次

    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什么是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日期:2023-12-07 点击:40次

    什么是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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