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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专栏简介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借用资质挂靠责任的裁判规则
    日期:2020-02-21 点击:182次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借用资质挂靠责任的裁判规则建筑行业中的挂靠经营行为,主要是指没有相应资质或建筑资质较低的企业、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自然人以营利为目的,借用其他有相应建筑资质或者资质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的行为。工程挂靠的准确法律术语叫作“借用资质”,而通过其基本表现形式可以概括其法律含义的内核为“借用行为”。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答疑
    日期:2020-02-13 点击:235次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答疑国家审计是对国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方式,因此在涉及市场经济问题时,不能将国家审计泛化,不能以此作为合同执行的依据,但如果双方约定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合同执行的依据的,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且国家审计机构同意为前提;若约定不明的,可依法确定鉴定机构,并通过司法鉴定来处理该类案件。

  • 建工合同案件审理相关问题
    日期:2020-02-13 点击:143次

    建工合同案件审理相关问题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开发商、建筑方的契约自由和权利是受到限制的,必须要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性规范。审理中还得坚持下列原则:(1)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2)合同当事人要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原则;(3)合同当事人公平竞争的原则;(4)遵循建筑规律原则;(5)坚持建设规划的原则;(6)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接受监督的原则。

  • 向实际施工人担责的发包人之范围及责任形式
    日期:2019-12-15 点击:271次

    向实际施工人担责的发包人之范围及责任形式,发包人应仅包括所有施工合同中初始发包人,即俗称业主,其向实际施工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本案中,群益公司应向胡某支付131万元工程款及利息,汉口北公司应在此基础上承担补充责任,二建公司作为与实际施工人胡某无直接合同联系的转包人,其不应向胡某承担责任。

  • 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招投标法规定而无效,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结算工程价款补充协
    日期:2018-04-12 点击:657次

    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招投标法规定而无效,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结算工程价款补充协议是否必然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本案不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补充协议》必然无效,且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不当扩大合同无效后果边界亦易导致当事人利益失衡。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4-12 点击:371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可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进行合法建设的前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该建设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在需要通过鉴定确定工程造价的情形下,若一方提出了具体的工程造价数额,另一
    日期:2018-04-12 点击:732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在需要通过鉴定确定工程造价的情形下,若一方提出了具体的工程造价数额,另一方对此数额不予认可但又不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认定工程造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合同对于工程价款约定了固定价格,则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即可;如果合同约定的不是固定价格,则可能需要通过鉴定确定工程造价。

  • 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异议,但是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能否按照竣工
    日期:2018-04-12 点击:703次

    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异议,但是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能否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款的适用有严格条件,一是合同通用条款或者专用条款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二是发包人确实没有答复,如果发包人有回复,亦不能适用该规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以房抵顶工程款的协议是否也应无效
    日期:2018-04-12 点击:318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以房抵顶工程款的协议是否也应无效以房抵债协议的效力是否受施工合同无效的影响,应综合根据该协议的内容进行分析判定。从以房抵顶工程款的协议看,当事人约定的是用房屋(通常是在建房屋)抵顶已欠的工程款。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不论施工合同有效与否,发包人都负有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该以房抵顶工程款协议为当事人对欠付的工程款进行结算的约定,性质上属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既存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理

  • 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结算达不成一致的,是否应当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
    日期:2018-04-12 点击:304次

    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结算达不成一致的,是否应当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标准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结算工程款实践中,因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或者发包方提出“新增工程”等工程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情况非常普遍。此时,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如何结算工程价款达不成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标准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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