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栏简介北京建筑工程律师,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工程量清单中常出现的问题与解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疫情迟延履行产生纠纷怎么办主要是指对于涉疫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能否均以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对此,我们认为,疫情发展本身具有一个过程,其对当事人及合同履行的影响是逐步显现的,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之间均存在明显差异。一概笼统的以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予以免责有失偏颇,对于此次疫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个案中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应依法从严掌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综合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以及诉讼标的额大小,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规则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范围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瑞讯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能否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国家审计机关对船舶建造工程进行审计是一种行政监督行为,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因审计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与船舶建造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不同,不能武断地将审计结论作为船舶建造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借用资质挂靠责任的裁判规则建筑行业中的挂靠经营行为,主要是指没有相应资质或建筑资质较低的企业、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自然人以营利为目的,借用其他有相应建筑资质或者资质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的行为。工程挂靠的准确法律术语叫作“借用资质”,而通过其基本表现形式可以概括其法律含义的内核为“借用行为”。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答疑国家审计是对国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方式,因此在涉及市场经济问题时,不能将国家审计泛化,不能以此作为合同执行的依据,但如果双方约定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合同执行的依据的,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且国家审计机构同意为前提;若约定不明的,可依法确定鉴定机构,并通过司法鉴定来处理该类案件。
建工合同案件审理相关问题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开发商、建筑方的契约自由和权利是受到限制的,必须要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性规范。审理中还得坚持下列原则:(1)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2)合同当事人要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原则;(3)合同当事人公平竞争的原则;(4)遵循建筑规律原则;(5)坚持建设规划的原则;(6)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接受监督的原则。
向实际施工人担责的发包人之范围及责任形式,发包人应仅包括所有施工合同中初始发包人,即俗称业主,其向实际施工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本案中,群益公司应向胡某支付131万元工程款及利息,汉口北公司应在此基础上承担补充责任,二建公司作为与实际施工人胡某无直接合同联系的转包人,其不应向胡某承担责任。
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招投标法规定而无效,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结算工程价款补充协议是否必然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本案不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补充协议》必然无效,且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不当扩大合同无效后果边界亦易导致当事人利益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