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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当心“阴阳合同”引发的诉讼
    日期:2022-09-16 点击:125次

    当心“阴阳合同”引发的诉讼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所谓“虚假的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都知道自己所表示的意思并非真意,通谋作出与真意不一致的意思表示,该民事法律行为本身欠缺效果意思,双方当事人实际上均不希望此行为能够真正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 层高比合同“矮”了5厘米,法院判开发商退还61户业主647万
    日期:2022-09-15 点击:95次

    层高比合同“矮”了5厘米,法院判开发商退还61户业主647万鉴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需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故开发商所售房屋层高一般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层高“缩水”问题不会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亦不会达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不构成根本违约。但是,层高出现“缩水”,开发商明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房屋层高已无法改变,客观上不能采取补救措施,故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 已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存在下水功能无法使用等瑕疵交付行为,并未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关于解
    日期:2022-09-10 点击:104次

    已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存在下水功能无法使用等瑕疵交付行为,并未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不支持

  •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签订《认购单》收取买受人高额认购金的行为属于以认购协议合法形式掩盖收取高比例
    日期:2022-09-10 点击:272次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签订《认购单》收取买受人高额认购金的行为属于以认购协议合法形式掩盖收取高比例预付房款的非法目的,无效

  • 出卖方交付的房屋实际净高虽不符合约定,但不违反国家关于住宅层高相关规定的,该层高“缩水”情形未达到根
    日期:2022-09-10 点击:356次

    出卖方交付的房屋实际净高虽不符合约定,但不违反国家关于住宅层高相关规定的,该层高“缩水”情形未达到根本性违约而须解除合同的程度

  • 购房时业务员未告知公摊面积,买房人可以反悔并要求返还定金吗
    日期:2022-09-10 点击:139次

    购房时业务员未告知公摊面积,买房人可以反悔并要求返还定金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逾期交房违约金约定过低,可否主张调整
    日期:2022-09-10 点击:85次

    逾期交房违约金约定过低,可否主张调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购房合同系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在确定违约责任方面,购房者基本上处于弱势地位,无改变合同条款的权利,致使开发商尽可能减少自己的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因其自身原因致使合同未能如期履行时,造成购房者较大经济损失,而开发商会承担较小数额的违约责任,导致购房者在受损失和获得赔偿方面无法达到平衡。在此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机械适用双方签订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条款,而应综合考虑法律条款中有关公平原则的相关规定。

  • 即使虚假宣传,但虚假宣传内容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确定房屋售价无重大影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无须​
    日期:2022-08-30 点击:177次

    即使虚假宣传,但虚假宣传内容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确定房屋售价无重大影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无须​因虚假宣传向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 房屋买卖双方约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就房屋买卖所达成的唯一合同,可以排除此外有关
    日期:2022-08-30 点击:185次

    房屋买卖双方约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就房屋买卖所达成的唯一合同,可以排除此外有关交易房屋的其他宣传约束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均解除(一)
    日期:2022-08-30 点击:149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均解除(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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