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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商品房既已交付购房人,开发商为何起诉要收回房
    日期:2021-05-31 点击:147次

    商品房既已交付购房人,开发商为何起诉要收回房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仅仅部分履行合同的行为都会构成合同义务的违反,并因此需依约承担违约责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购房人因怠于履行承诺,多次连续违反合同约定义务,最终致其与开发商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提前终止履行,并因此承担了较为沉重的代价。在今后的民事活动中应引以为鉴,重信守诺。

  •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发包人要求”
    日期:2021-05-28 点击:653次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发包人要求”随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相继出台和正式施行,“发包人要求”一词高频出现。“发包人要求”是发包人在招标前开展准备工作的指引,也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发包人项目目标的具体体现,更是发承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落脚点。在工程总承包的不同发包阶段,不同合同计价模式,相应的“发包人要求”的重点和深度均有差别。

  • 与工程价款纠纷有关的66个问题
    日期:2021-05-28 点击:116次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由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中,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的合同目的是依法依约取得工程价款;然而,工程实务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笔者阅读了1164篇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其中绝大部案件均涉及工程价款的问题。

  • 男子7万买的房子拆迁能赔237万,卖家反悔了,院怎么判
    日期:2021-05-28 点击:144次

    男子7万买的房子拆迁能赔237万,卖家反悔了,法院怎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
    日期:2021-05-28 点击:187次

    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因案涉房屋并未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当事人虽已全额缴纳购房款,但其仅享有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公司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请求权,尚不享有该房屋所有权,故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当事人确认对案涉房产享有所有权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妥。

  • 房产买卖中法院不能判决违约方过户登记的10大情形
    日期:2021-05-28 点击:174次

    房产买卖中法院不能判决违约方过户登记的10大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律师提示在原则之外,即使违约方违约守约方也不能诉请法院判决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户义务。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类案件裁判规则
    日期:2021-05-19 点击:212次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类案件裁判规则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售方一直持有、保管房屋产权证及过户发票、收据等相关原件,且一直占有使用出售房屋,其主张双方为虚假购房合同套取银行贷款,而买受人不能合理解释并举证证明上述情况且未证明除银行贷款外房款的支付情况,应认定双方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合同。

  • 民法典实施后与工程价款纠纷有关的法律问题梳理
    日期:2021-05-14 点击:2963次

    民法典实施后与工程价款纠纷有关的法律问题梳理,从基层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对工程价款的争议非常大,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二审案件发改率及申请再审成功率明显高于其他民商事案件。基于笔者阅读的1164篇裁判文书,并参考部分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性文件,笔者就工程价款纠纷中涉及的70个问题分析如下,供参考。

  • 民法典实施后为规避限购政策,订立的“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日期:2021-05-13 点击:267次

    民法典实施后为规避限购政策,订立的“借名买房”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两个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都应当认为有效。

  • 民法典施行后,买二手房必知的10大知识点
    日期:2021-05-08 点击:141次

    民法典施行后,买二手房必知的10大知识点拥有居住权的人没有房屋所有权,但可长时间甚至终生居住,受到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自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死亡时才消灭,而不会因房屋转让而消灭。因此,买二手房必须查询该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否则,就可能产生房子归你,居住权归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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